2014年二級建造師法規新考點:工程建設標準
- 第1頁:知識點一工程建設標準的分類
- 第2頁:知識點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的規定
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的規定
(一)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實施強制性標準的法律規定
《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設計單位或者建筑施工企業在工程設計或者施工作業中,違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建筑設計單位和建筑施工企業對建設單位違法規定提供的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應當予以拒絕。
(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的實施
在工程建設標準的條文中,使用必須、嚴謹、應、不應、不得等屬于強制性標準的用詞、而使用、宜、不宜、可等一般不是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質量、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我國目前實行的強制性標準包括:1、批準發布時已明確為強制性標準的;2、準發布時雖未明確為強制性標準,但其編號中不帶“/T”的,仍為強制性標準;3、自2000年后批準發布的標準,批準是雖未明確為強制性標準,但其中有必須嚴格執行的強制性條文(黑體字),編號也不帶“/T”的,也應視為強制性標準。
(三)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監督檢查
1、監督管理機構:《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監督管理工作;
2、監督檢查的方式和內容:監督檢查可以采取重點檢查、抽查和專項檢查的方式。
(一)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實施強制性標準的法律規定
《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設計單位或者建筑施工企業在工程設計或者施工作業中,違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建筑設計單位和建筑施工企業對建設單位違法規定提供的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應當予以拒絕。
(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的實施
在工程建設標準的條文中,使用必須、嚴謹、應、不應、不得等屬于強制性標準的用詞、而使用、宜、不宜、可等一般不是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質量、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我國目前實行的強制性標準包括:1、批準發布時已明確為強制性標準的;2、準發布時雖未明確為強制性標準,但其編號中不帶“/T”的,仍為強制性標準;3、自2000年后批準發布的標準,批準是雖未明確為強制性標準,但其中有必須嚴格執行的強制性條文(黑體字),編號也不帶“/T”的,也應視為強制性標準。
(三)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監督檢查
1、監督管理機構:《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監督管理工作;
2、監督檢查的方式和內容:監督檢查可以采取重點檢查、抽查和專項檢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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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小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