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答:
(1) 各施工過程在各段的流水節拍:
柱:流水節拍=持續時 間/施工段數=16/4=4d
梁:流水節拍=持續時 間/施工段數=18/4=4.5d
板:流水節拍=持續時 間/施工段數=20/4=5d
(2)雙代號網絡圖及時間參數計算如下:
標準層的工期為28.5天
關鍵線路為:①→②→③→⑦→⑾→⒀→⒁
(2)基礎施工階段,施工安全控制要點有
1)挖土機械作業安全;
2)邊坡防護安全;
3)降水設備與臨時用電安全
4)防水施工時的防火、防毒;
5)人工挖擴孔樁安全。
(3)如果混凝土強度經測試論證后達不到設計要求,甫采取的處理方案有:封閉防護、結構卸荷、加固補強、限制使用、拆除重建等。
處理后應達到的基本要求是:
1)處理應達到安全可靠,不留隱患,滿足生產、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經濟合理的目的。
2)重視消除事故原因。
3)注意綜合治理。
4)正確確定處理范圍。
5)正確選擇處理時 間和方法。
6)加強事故處理的檢查驗收工作。
7)認真復查事故的實際情況。
8)確保事故處理期的安全。
(4)事件一 承包商不能提出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要求。因為6月份施工可能會遇到降雨天氣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預先能夠合理估計的因素,應在制定基礎工程施工方案和安排施工進度時充分考慮,由此造成的損失不予補償。
事件三 可以提出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要求。因為業主負責采購的建筑材料出現了問題屬于業主應承但的責任,代為更換合格塑鋼門窗的費用應予補償,并且門窗安裝C位于關鍵線路上,因此可以提出工期索賠。
事件四 不能提出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要求。因為通過采取施工技術措施使工期提前,可按合同規定的工期獎懲辦法處理,因趕工而增加的措施費應由施工單位自己承擔。
(5)該工程施工的網絡進度計劃的關鍵線路為①→②→③→⑤→⑦→③,計劃工期為肌天,與合同工期相同。將所有各項工作的持續時 間均以實際持續時 間代替,關鍵線路不變,實際工期為33 95十29 75 5=233天(或230 3 4-4=233天)將所有由業主負責的各項工作的持續時 間均以實際持續時 間代替,關鍵線路不變,工 期為234天,可得到工期補償天數為4天。
(6)在該工程結算時,承包商可得到的合理的費用補償為:
事件一 罰款 3×5000=15000元
事件三 工期補償費用 4×5000=20000元
增加的工程費用 25000元
工期提前獎(234-233)×6000=6000元
所以在該工程結算時,承包商可得到的合理的費用補償總額為:
20000 25000-15000 6000=36000元
「案例3」
某工貿集團決定新建一機械制造廠,通過招標方式與市建工集團安裝公司簽訂了工程施工合同。因該安裝公司沒有能力完成土建工程施工,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將基礎工程、屋面工程和裝修工程分包給了市建工集團華建公司。開工日 期為2001年5月18日,合同工期67天。施工單位按時提交了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并得到了監理工程師的批準。
其中,工程施工的網絡進度計劃如下圖所示。
安裝設備支架 4 安裝橋吊軌道及吊橋 安裝設備 設備基礎③ 7 ⑿ 10 8 柱基
①挖土 ② ④回填土 ⑤安塔吊⑥安裝柱子⑦安裝吊⑧屋蓋系⑨安裝墻 ⑩電氣 ⒀裝修 ⒁試車 ⒂
6 10 2 3 6 車梁4 統8 板6 安裝7 10 5
鋪管 屋面工程4 地面 2 ⑾ 4
該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以下幾項事件:
事件一:在土方開挖過程中,在纖探后,華建公司發現局部有松土坑,但設計文件和勘察資料中均未有說明。根據勘察設計部門提出的并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地基處理方案進行處理,使工程費用增加3萬元,土方開挖時 間延長2天,增加人工10個工日,人工窩工24個工日。華建公司根據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地基局部處理增加的工作量,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增加合同外工作量費用和延長工期2天的索賠要求。
事件二:2001年6月15日,在進行柱子吊裝作業時,由于控制大臂連接銷軸的止退板的安裝違反安裝工藝要求,致使止退板失去作用,起重大臂突然折斷,將現場信號工王某砸傷。經事故調查,該單位對大型機械設備長時 間疏于管理,沒有建立完整的技術資料。檔案,也沒有向有關部門申請進行技術檢驗,致使該機械長期處于失控狀態。止退板失去 作用,造成銷軸在工作中受軸向力影響而逐漸竄出,上、下弦桿各有一節點所承受的扭矩超過強度極限而折斷。作業人員擅自變更原設計要求,將本應形體鎖合的固定方法改變為粘結鎖合方式,且又未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責,造成這種錯誤固定方式得不到及時糾正。
事件三:z設備安裝階段,按照合同約定,業主負責購買的設備應于6月24日進場,25日開始安裝。但因運輸問題,推遲到6月28日才進場,造成安裝時 間推遲4天,人工窩工28個工日。施工單位及時提出增加工期4天并補償相應費用的要求。
事件四:z室內裝修進行內墻涂料涂刷前,檢查基層處理時,發現墻面抹灰有大面積空鼓現象。
問題:
(l)華建公司直接向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要求,是否妥當?為什么?
(2)針對上述事件,華建公司和安裝公司的索賠要求是否成立?為什么?
(3)如果工程所在地人工費標準為35元/工日,應由業主給予補償的窩工人工費標準為20元/工日,其余不予補償。計算施工單位應得到的費用補償為多少?
(4)請簡要分析事件三發生的安全事故產生的原因。通常,事故隱患該如何處理?
(5)事件四是施工現場比較常見的質量問題,那么,常見工程質量問題的產生原因有哪些?施工單位現場進行質量檢查的內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