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非全國統考,由地方命題。
2021二級建造師考試分多批次進行,上半年分兩批次開考,第一批次開考時間為:5月22日-23日,第二批次開考時間為:5月29日-30日,第三批次開考時間為下半年。
二級建造師管理權限在地方,建造師考試命題和考試也由地方自行組織。原則上由各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人事考試部門自行組織命題、考試和閱卷,自行公布合格分數線,但考慮到減輕各地組織命題的壓力,避免重復性工作,同時也考慮到建筑業流動性特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人事部考試中心每年都組織全國專家出一套全國通用的試卷,各省可自主決定是否采用全國通用試卷。若采用全國卷,考試時間全國統一,但閱卷各省自行組織,合格分數線由各省自行確定。
二級建造師考試規定: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并組織考試的制度。建設部負責擬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建設廳(委)按照國家確定的考試大綱和有關規定,在本地區組織實施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級建造師專業類別:
專業科目設置6個專業類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考生在報名時根據工作需要和自身條件選擇一個專業進行考試。
二級建造師考試目的: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提高工程項目總承包及施工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素質,規范施工管理行為,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
國家對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從事建筑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執業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