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53號)第十七條規定及《福建省注冊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閩建筑[2007]28號)第十八條規定,經審查,現注銷楊杏蘭等60位二級建造師注冊(名單詳見附件1),其相應的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作廢;注銷黃德昌等666位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名單詳見附件2),其相應的臨時執業印章失效。
1、注銷楊杏蘭等60位二級建造師注冊人員名單
2、注銷黃德昌等666位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名單
福建省建設廳
二○○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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