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雨期施工應通過當?shù)貧庀蟛块T提前獲取氣象預報資料,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計劃、施工技術方案及應急預案,做好防范各種自然災害的準備工作。
(2)雨期施工橋面系時工作面不宜過大,宜逐段、分片、分期施工。應避開大風、大雨天氣,遇暴風雨或受洪水危害時應停止施工作業(yè)。
(3)雨期進行基坑開挖時,應設擋水埂,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內應設集水井,并應配備足夠的抽排水設備。應加強邊坡支護,對地基不良地段的邊坡應加強觀測,發(fā)現(xiàn)異常應及時分析原因,采取處理措施。基坑開挖后應及時進行墊層和基礎的施工,防止被水浸泡;若被浸泡,應挖除被浸泡部分,采用砂礫材料回填。
(4)雨期進行結構混凝土施工時,模板支架的地基和基礎應滿足強度和穩(wěn)定性要求且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避免地基軟化導致的沉降及支架失穩(wěn)。鋼筋的加工、焊接應在防雨棚內進行。結構外露的鋼筋、鋼絞線及預埋鋼件等應采取覆蓋或纏裹等防護措施。
(5)新澆筑的混凝土在終凝前,不得遭受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