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地質條件及現況管線調查
(1)進場后應依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基坑及隧道施工范圍內和影響范圍內的各種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筑物等有關資料,查閱相關專業技術資料,掌握管線的施工年限、使用狀況、位置、埋深等數據信息。
(2)對于資料反映不詳、與實際不符或在資料中未反映管線真實情況的,應向規劃部門、管線管理單位查詢,必要時在管理單位人員在場情況下進行坑探以查明現狀。
(3)對于基坑、隧道影響范圍內的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筑物,必須查閱相關資料并經現場調查,掌握結構的基礎、結構形式等情況。
(4)將調查的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筑物的位置、埋深等實際情況按照比例標注在施工平面圖上,并在現場做出醒目標志。
(5)對于基坑開挖范圍內的管線,應與建設單位、規劃單位和管理單位協商確定管線拆遷、改移和懸吊加固措施。
(6)開工前,由建設單位召開工程范圍內有關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筑物、人防、地鐵等設施管理單位參加的調查配合會,由管理單位指認所屬設施及其準確位置,設明顯標志。
(7)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設專人隨時檢查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筑物、維護加固設施,以保持完好。
(8)觀測管線沉降和變形并記錄,遇到異常情況,必須立即采取安全技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