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級建造師注冊網站
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門戶網站(www.bjjs.gov.cn)網上辦事大廳。
注冊需要材料
簡化申報材料:申請人申請注冊時,應登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門戶網站網上辦事大廳,通過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執業人員注冊監管系統上傳相關申報材料的電子掃描件。申請時,除注冊申請表外,不再提供相關申報材料的紙質復印件。所需準備材料詳看《北京市二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
注冊受理條件
對申請初始注冊、重新注冊、增項注冊、延續注冊的具體受理條件,詳看《北京市二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
注冊表填報須知
1.申請表格式以注冊管理系統直接打印的電子文本為準。 2.申請材料的形式為電子材料,其加蓋的公章須與申請人所在執業單位名稱完全一致。 3.申請材料須原件掃描上傳。
網上注冊申請辦理流程
1.申請
申請人申請注冊時,應登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門戶網站(www.bjjs.gov.cn)網上辦事大廳,通過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執業人員注冊監管系統上傳相關申報材料的電子掃描件,并持相關申報材料原件向現聘用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
2.受理
1)區住建委收到申請人申報材料后,當場核對相關申報材料的原件與其電子掃描件、申請表中內容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有關注冊規定。對申報材料不符合注冊規定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2)區住建委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按規定對申請人注冊條件和申報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書面初審意見后,將初審意見匯總表的電子掃描件及業務數據通過注冊監管系統上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審批。申請人的注冊申請表、初審意見匯總表原件由區住建委存檔備查。
3)對申請初始注冊、重新注冊、增項注冊、延續注冊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收到區住建委上報的初審意見后,10日內審批完畢并作出書面決定,審批結果向社會公示10日,公示無異議的準予注冊。
4)對申請注銷注冊、注冊證書遺失補辦或污損更換、個人信息(姓名、身份證件等)變更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收到區住建委上報的初審意見后,5日內辦結。
5)對申請變更注冊的,按《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及注冊人員部分許可事項委托區縣辦理的通知》(京建發〔2013〕538號)有關規定,委托調入區住建委辦理,5日內辦結。申請人辦理跨區變更執業企業的,通過注冊監管系統提交變更注冊申請后,持相關申報材料到現聘用企業所屬區住建委直接辦理調入手續,不再要求申請人到原聘用企業所屬區住建委辦理調出手續。
3.印制防偽貼
經審批同意變更注冊、增項注冊、延續注冊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委托區住建委制作住房城鄉建設部統一印制的防偽貼,加貼在其注冊證書內頁,并加蓋騎縫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