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是建筑類的一種職業資格,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后,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辦法,報建設部或其授 權機構備案。準予注冊的申請人員,即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方可受聘執業,擔任項目經理。
臨時建造師執業證書是省建設主管部門為了照顧一些獲得國家、省市級優質工程、老資格(一、二級)的項目經理,授予他們臨時建造師的資格用于參加招投標和施工管理,他們并沒有參加注冊建造師考試。臨時建造師執業證書主要在取消項目經理認證這個過度期間使用的臨時執業證書,因為通過二級建造師考試的人還不算多,暫時還需要這些項目經理證書。等過度期滿后,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將被取消。
現在,臨時一級建造師證書已經取消,那么,臨時二級建造師證書取消還會遠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已發布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同時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做好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有關工作【查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