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關于對注冊有效期滿的一級建造師延續注冊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施函[2010]80號)(見附件1)要求,為做好我市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情況檢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工作的組織機構
本次檢查工作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建筑業管理處、建筑市場管理處、施工安全管理處、工程質量管理處、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監督總站共同成立聯合檢查組,組織工作由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具體實施。
二、檢查工作的申報程序
各企業應對本企業的一級注冊建造師的執業情況對照有關規定進行自查,如實填寫《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情況自查工作匯總表》(見附件2),并于2010年9月29日前報送。
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施工企業及其下屬企業,北京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政路橋建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北京住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中關村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屬企業由集團(總公司)匯總后向注冊中心申報。
其他施工企業按屬地管理原則向工商注冊地所在區、縣建委及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申報;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經匯總后于10月14日前報注冊中心。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企業直接向注冊中心申報。
三、檢查工作的范圍
凡工商注冊地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企業中的一級注冊建造師。
四、處理措施
(一)注冊中心對企業申報的自查情況與《北京市建筑業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動態監管系統》、《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執法工作平臺》進行比對,并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對申報情況中存在瞞報、漏報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企業將依法進行處理,并予通報。
(二)注冊中心對所有申報材料及查處情況進行匯總后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管部門。
(三)通過北京建設網向社會公布所有一級注冊建造師的執業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對于舉報投訴信息一經查實,將依法進行處理,并予通報。
(四)對未能按規定時間進行申報的企業,將依據(京建管〔2009〕628號)規定對其進行動態核查工作。
四、其他事項
在此次檢查工作期間申請變更注冊的,務必于9月20日前辦結,并以變更后的企業進行申報。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范久強 李晨熙
聯系電話:59958993 59958991
特此通知。
附件:
1、《關于對注冊有效期滿的一級建造師延續注冊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施函[2010]80號)
2、《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情況自查工作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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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