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53號)和《福建省注冊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閩建筑[2007]28號)等有關規定,經審查,熊煉基等288人符合二級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條件(名單詳見附件1),吳家燦等54人符合二級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條件(名單詳見附件2),李倩等21人符合二級注冊建造師重新注冊條件(名單詳見附件3),準予注冊。現予公布。
附件:1.熊煉基等288位二級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人員名單
2.吳家燦等54位二級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人員名單
3.李倩等21位二級注冊建造師重新注冊人員名單
下載附件:閩建審批[2012]274號附件.rar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