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53號)和《福建省注冊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閩建筑[2007]28號)等有關規定,經審查,林爾等154人符合二級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條件(名單詳見附件1),李麗清等33人符合二級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條件(名單詳見附件2),劉昆銘等30人符合二級注冊建造師重新注冊條件(名單詳見附件3),準予注冊。現予公布。
附件:
1.林爾等154位二級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人員名單
2.李麗清等33位二級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人員名單
3.劉昆銘等30位二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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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