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二級建造師業務受理時間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業務需求,我中心決定于2013年4月8日——4月26日受理二級建造師業務。請各相關單位及時做好準備,在規定時間內將資料上報到建設廳注冊中心。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附件1:附件1.doc
聯系電話:0931-8486045
二級建造師注冊程序及要求:
二級建造師注冊申請實行網上和書面相結合的申報方式。申請人應當登錄甘肅省建筑市場信息網企業維護平臺(網址:http://61.178.32.165/GSJZJGweb/index.aspx)進行申報,網上申報成功后打印所需申請表。
(一)初始(增項)注冊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二級建造師初始(增項)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資格證書、學歷證書、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護照)原件(原件驗證后退回)及復印件一份;增項注冊還需提供增項合格證明、注冊證書原件(包括執業印章)及復印件一份。
3、若申報人員不是在原獲取資格單位申報注冊,還應出具工作調動證明(與原聘用企業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證明文件、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
4、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或申請人所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原件(驗證后退還)及復印件;
5、申報人所在聘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一份;
6、申報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一張,貼在申請表左上角。
申報材料第2、3、4、5部分應裝訂成冊作為申報材料附件,并做封皮(見附件2)。
備注:持外省(市)頒發的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交該省省級注冊管理部門出具的尚未注冊證明。
(二)重新注冊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二級建造師重新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資格證書、學歷證書、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護照)原件(原件驗證后退回)及復印件一份;
3、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或申請人所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原件(驗證后退還)及復印件;
4、申報人所在聘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一份;
5、申報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一張,貼在申請表左上角。
申報材料第2、3、4部分應裝訂成冊作為申報材料附件,并做封皮(見附件2)。
(三)變更注冊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二級建造師變更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包括執業印章)、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護照)原件(原件驗證后退回)及復印件一份;
3、申請人與原注冊單位解聘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或介紹信(與原聘用企業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證明文件、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原注冊單位同意變更注冊的,要在證明文件或合縫介紹信上加注相應市州或省級建設主管部門意見。
4、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或申請人所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原件(驗證后退還)及復印件;
5、申報人所在聘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一份;
申報材料第2、3、4、5部分應裝訂成冊作為申報材料附件,并做封皮(見附件2)。
(四)注銷注冊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二級建造師注銷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包括執業印章)、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護照)原件(原件驗證后退回)及復印件一份;
3、注冊單位同意注銷的證明文件或介紹信,同時要在證明文件或合縫介紹信上加注相應市州或省級建設主管部門意見。
申報材料第2、3部分應裝訂成冊作為申報材料附件,并做封皮(見附件2)。
(五)遺失補辦注冊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二級建造師遺失補辦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資格證書、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護照)原件(原件驗證后退回)及復印件一份,省級刊物上刊登的遺失聲明原件;
3、原注冊單位出具的相應介紹信,并在合縫介紹信上加注相應市州或省級建設主管部門意見。
申報材料第2、3部分應裝訂成冊作為申報材料附件,并做封皮(見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