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山東省2010年度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工作的通知
魯建執注字[2010]53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有關處(科):
為做好我省2010年度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工作,根據省建設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二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的通知》(魯建發[2007]7號)文件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申報人員范圍
通過全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或考核認定方式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且未申報注冊的人員。
二、申報程序
(一)申請人應當受聘于一個具有建設工程施工或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資質的企業,與聘用企業依法簽訂聘用勞動合同。申請人向聘用企業如實提供有關申請材料并對內容的真實性負責,通過聘用企業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注冊申請,注冊申請實行網上和書面相結合的申報方式,申請人應當在山東省二級建造師注冊管理系統(網址:http://link.233.com/10817/)上進行填報,網上申報成功后自動生成打印所需申請表。
(二)聘用企業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核實,并在注冊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加蓋企業印章后,將申請注冊材料和證書原件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稱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驗(原件核驗后退回,并在已核驗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一致”的印章)
(三)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二級建造師注冊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匯總合格人員網上數據后報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四)初始注冊申報材料及注意事項,詳見《關于印發〈山東省二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的通知》(魯建發[2007]7號)文件。
三、申報時間及要求
(一)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于4月31日之前將初審合格人員注冊材料報送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逾期不再集中受理。我省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集中受理申報工作結束后,轉入日常受理申報階段。
(二)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造師注冊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及時組織企業申報,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要求報送材料。各有關企業要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山東省二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做好本企業符合條件人員的注冊申報工作。
四、其他
二級建造師注冊收取印章費88元/人,繼續教育費(三年)600元/人,共計688元/人。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