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08年度山東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的通知
魯建執字[2008]34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有關市建管局(處):
按照建設部《關于二〇〇八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指導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市函[2008]606號)精神,經對我省2008年度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研究確定,2008年度山東省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執行全國指導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識 | 120分 | 62分 |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 | 100分 | 60分 | |
專業工程管理 與實務 |
建筑工程 | 均為120分 | 62分 |
公路工程 | 62分 | ||
水利水電工程 | 62分 | ||
市政公用工程 | 62分 | ||
機電工程 | 62分 | ||
礦業工程 | 62分 |
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根據合格標準對各科目及專業考試成績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后,通過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和各設區城市建設主管部門網站,于2008年10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考試成績。
請各市按照山東省二級建造師考試有關文件精神,認真做好成績公布后有關問題的處理工作。
山東省建設廳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