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從業資格考試《行情及基本術語》考點: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及撮合成交價的確定
計算機交易系統在撮合成交時,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該原則的完整解釋是:買家出價高的優先,賣家出價低的優先,如果出價相同則掛單時間最早的優先。例如,某交易者賣出7月大豆10手,掛出價格為3400元,交易者甲掛出10手買單,報價為3398元;隨后,交易者乙也想買10手,掛價為3399元,由于乙的價格比甲高,按照價格優先原則,乙的單子排在甲的前面;后來,丙也掛出10手買單,價格同樣為3399元,由于掛價與乙相同,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只能排在乙的后面,但仍在甲之前。假如這時有一個交易者以3397元賣出10手,買方優先成交者就是乙。讀者可能會想到,優先的買方出價是3399元,而賣方出價是3397元,那么實際成交價究竟是多少呢?3397元、3398元、3399元似乎都可以?對此,計算機是如何確定的呢?
計算機在撮合時實際上是依據前一筆成交價而定出最新成交價的。如果前一筆成交價低于或等于賣出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賣出價;如果前一筆成交價高于或等于買入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買入價;如果前一筆成交價在賣出價與買入價之間,則最新成交價就是前一筆的成交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