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違紀處理如下:
1.考生在考試期間有不遵守考場紀律的行為,情節較輕的,由監考人員提出批評和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改正;
2.考生在同一場次的考試中連續兩次受到批評和警告的,監考人員有權要求其退出考場;
3.考生在考試期間有以下行為之一,將被取消本年度全部考試資格及成績,并在1年內不得再報考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1)考生夾帶、偷看或傳遞紙條;
(2)用交頭接耳、互打手勢、傳遞信號等方式接傳有關考試內容信息;
(3)答題時左顧右盼,抄襲他人答題結果者;
(4)由他人在考場外協助答題;
(5)協助他人答題,傳遞有關考試內容的信息,或讓他人抄襲答案;
4.在考試期間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考生,監考人員有權令其退出考場,取消本年度全部考試資格及成績,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1)替考者和被替考者;
(2)使用假身份證或提供假證件者;
(3)考生惡意操作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運行;
(4)嚴重擾亂考試秩序、危及考試工作人員安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