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分數線
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我省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二、成績公布與查詢
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于11月22日上午8時公布。應試人員可自11月22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聲訊電話查詢本人成績,電信用戶請撥打16899800,聯通用戶請撥打11699800;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三、成績核查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市司法局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考區、考點和考場,提供本人準考證復印件。具體受理時間、地點請
關注報名地市司法局公告。
分數核查范圍只針對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考試成績經核查并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司法部、省司法廳及其考試機構不直接受理個人核查申請。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四、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及審核授予
應試人員達到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2013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2013年12月16日至30日,到報名地市司法局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受理時間、地點請關注報名地市司法局公告。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并在異地報考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戶籍所在地市司法局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如實填寫《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二)身份證件原件。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三)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畢業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四)申請人在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時提交的本人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請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五、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發放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
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時間和具體要求另行
通知。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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