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法備考提示
國際經濟法在最近五年的平均分值為16分,國際經濟法側重在理解方面,其考題大多相當靈活,僅僅看法條是不夠的,必須認真學習教材中的相關理論。
【2013年大綱變化】
與2012年相比,2013年國際經濟法部分以修訂完善為主,大綱沒有新增考點,教材部分依據最新法律法規變化做了完善和修訂。更多詳情請查看2013年司法考試大綱解讀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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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試題】
1.甲公司依運輸合同承運一批從某國進口中國的食品,當正本提單持有人乙公司持正本提單提貨時,發現貨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單加保函提走。依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的民事責任應適用交貨地法律
B.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C.甲公司對因無正本提單交貨造成的損失按貨物的成本賠償
D.丙公司提走了貨物,不能要求甲公司承擔責任
答案:B
解析:選項A錯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條第1款規定,承運人因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造成正本提單持有人損失的,正本提單持有人可以要求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承擔侵權責任。據此可知,正本提單持有人可以要求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承擔侵權責任。可見,具體法律適用,首先要看要求承運人承擔何種責任,然后再進行確定。選項B正確,選項D錯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條第1款規定,承運人因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造成正本提單持有人損失的,正本提單持有人可以要求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承擔侵權責任。選項C錯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6條,承運人因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造成正本提單持有人損失的賠償額,按照貨物裝船時的價值加運費和保險費計算。
2.中國甲公司向日本乙公司購買成套機器設備, 雙方約定CIF價格,并采用信用證方式付款, 2005年7月10日,買方中國甲公司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信用證上載明2005年7月25日之前賣方乙公司要將機器設備裝船發運。2005年7月27日,日本乙公司向銀行提交了與信用證表面相符的單據,其中提單上記載該批成套機器設備由某船運公司的“金順”號運輸。但是,買方中國甲公司查明當時“金順”號尚在非洲運貨,提單系日本乙公司與承運人串通偽造。中國甲公司決定采取措施維護本公司的利益,則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哪幾項?
A.中國甲公司可以待銀行向日本乙公司付款后,以單據系偽造為由拒絕向銀行付款
B.日本乙公司的行為構成信用證欺詐,中國甲公司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中止支付信用證項下的款項
C.當事人對人民法院作出中止支付信用證項下款項的裁定有異議的,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D.中國甲公司也可以以基礎交易欺詐為由提起訴訟,法院可以將與案件有關的開證行、議付行或者其他信用證法律關系的利害關系人列為第三人
答案:BCD
解析:由于銀行僅負表面審查單據的義務,所以當賣方日本乙公司提交與信用證表面相符的單據時,銀行應付款,銀行對賣方所提交單據的真偽性免責。所以一旦銀行基于單證相符、單單相符而付款,開證申請人中國甲公司無權以單據系偽造為由拒絕向銀行付款,所以A項錯誤。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9條的規定,開證申請人、開證行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發現有信用證欺詐的情形,并認為將會給其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時,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中止支付信用證項下的款項。所以B項正確。
根據該規定第13條的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作出中止支付信用證項下款項的裁定有異議的,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10日內作出裁定,所以C項正確。
除向法院申請中止支付信用證下款項外,買方中國甲公司也可以基于其與日本公司的買賣合同關系維護其利益,根據該規定第14條的規定,當事人以基礎交易欺詐為由起訴的,可以將與案件有關的開證行、議付行或者其他信用證法律關系的利害關系人列為第三人;第三人可以申請參加訴訟,人民法院也可以通知第三人參加訴訟。所以D項正確。
3.某國出口到中國的銅版紙質優價廉,給國內生產同類產品的產業造成了損害。為此,這些產業的一部分生產者向商務部提出了進行反傾銷調查的書面申請,還有一些反對進行反傾銷調查,另外的沒有表態。下列說法中哪些是正確的?
A.反傾銷調查申請者的產量應占支持者和反對者總產量的50%以上,同時申請者的產量不得低于國內同類產品總產量的25%
B.如果商務部經過調查,發現進口銅版紙的傾銷幅度低于5%,則應當中止反傾銷調查
C.如果初裁決定傾銷成立,即可以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
D.如果銅版紙的出口經營者在調查期間作出改變價格或停止以傾銷價格出口的價格承諾,并且商務部認為該承諾能夠接受,也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中止或終止反傾銷調查
答案: AD
解析:根據反傾銷條例,發起反傾銷調查有兩種方式,其一也是最主要的是國內同類產品的生產者的申請,但這種申請須滿足數量上的條件,即所謂的國內產業的界定。反傾銷條例規定了雙重條件,即反傾銷調查申請者的產量應占支持者和反對者總產量的50%以上,同時申請者的產量不得低于國內同類產品總產量的25%,主要考慮到還有一些可能不表態(既沒申請,也不反對)。故A正確。
有五種應當中止反傾銷調查的情形,分別是:申請人撤銷申請的;沒有足夠證據的;傾銷幅度低于2%的;傾銷進口產品實際的或潛在的進口量或損害可忽略不計的;商務部認為不宜的。考慮到國際法選擇題的特征,只需要記住傾銷幅度低于2%的,因為其他的依常理即可判斷。所以B錯。
反傾銷措施的采取,有臨時的和終裁的。但無論哪一種,都需要滿足反傾銷的三個條件:傾銷,損害和因果聯系。所以,反傾銷條例規定(28條),初裁決定確定傾銷成立,并由此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的,可以采取下列臨時反傾銷措施。所以,C錯,因為其沒考慮到因果聯系。
D正確,但要注意傾銷和補貼在這一問題上的區別:反補貼中對應的措施是承諾(包括價格承諾)而不單單是價格承諾,因為補貼涉及政府和出口經營者兩個主體,都可以做出承諾。
4.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滿足下列哪些條件,商務部才可決定采取保障措施?
A.進口產品數量增加
B.進口產品數量增加是出口方傾銷或補貼的結果
C.進口產品數量增加并對生產同類產品的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
D.進口產品數量增加并對國內直接競爭產品的產業造成嚴重損害威脅
答案:CD
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障措施條例》的規定,如果根據該條例進行的保障措施調查,確定進口產品數量增加,并對生產同類產品或者直接競爭產品的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損害威脅,可以采取保障措施。應當注意,進口產品數量增加、國內產業受到損害、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是采取保障措施的三個基本條件。進口數量增加指進口數量的絕對增加或者與國內生產相比的相對增加。適用保障措施要求的產業損害程度重于反傾銷或反補貼要求的損害程度,即嚴重損害而不是實質損害。故CD選項正確,AB選項錯誤。B選項不選是沒有爭議的,但本題題干中的提問用詞是“……滿足下列哪些條件,……才可決定……”,容易造成歧義,將題目要求理解為要選擇商務部據以采取保障措施的必要要件。如果作此理解,A選項應選。但“生產同類產品的國內產業”與“生產直接競爭產品的國內產業”之間是“或者”關系,如果理解為選擇采取保障措施的必要要件,則在CD選項上將會出現是否同時選擇、怎樣選擇的顧慮。本題是多選題,根據選項的設置綜合考慮,本題答案為CD選項。
5.關于中國在世貿組織中的權利義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承諾入世后所有中國企業都有權進行貨物進出口,包括國家專營商品
B.對中國產品的出口,進口成員在進行反傾銷調查時選擇替代國價格的做法,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生效15年后終止
C.非專向補貼不受世界貿易組織多邊貿易體制的約束,包括中國對所有國有企業的補貼
D.針對中國產品的過渡性保障措施,在實施條件上與保障措施的要求基本相同,在實施程序上相對簡便
答案:B
解析:選項A錯誤。《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簡稱《中國加入議定書》,下同)專門對貿易權作了規定,中國承諾逐步放開貿易經營權,在中國正式加入世貿組織的3年內,除國家專營商品外,所有中國企業都有權進行貨物進出口。
選項B正確。在《中國加入議定書》生效時,如果進口成員的國內法含有市場經濟標準,一旦中國根據進成員的國內法,確立中國在某一產業或部門方面是市場經濟,上述傾銷確定中的選擇的規定應終止,無論中國能否證明市場經濟這一點,上述選擇方法的規定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生效15年后終止。
選項C錯誤。根據世界貿易組織反補貼規則,非專項補貼不受世界貿易組織多邊貿易體制的約束,但如果中國政府提供的補貼的主要接受者是國有企業,或者接受了補貼中不成比例的大量數額,該補貼視為專項補貼。
選項D錯誤。《中國加入議定書》中,特別規定了針對中國產品的過渡性保障措施機制。這一機制,專對中國產品實施,實施條件低于保障措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