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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國際私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國際私法的名稱、定義和調整對象。
理解:國際私法的國內法淵源和國際法淵源。
熟悉并能夠運用:國際私法規范、國際私法調整國際民商事法律關系的方法、國際民商事法律關系的構成。
考試內容:
第一節 國際私法的概念
國際私法的名稱(法則區別說 私國際法 國際私法 沖突法) 國際私法的調整對象(國際民商事法律關系 國際私法調整國際民商事法律關系的方法) 國際私法的定義
第二節 國際私法的范圍
在國際私法范圍上的不同主張 國際私法的規范(外國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規范 沖突規范 國際統一實體私法規范 國際民商事爭議解決規范)
第三節 國際私法的淵源
國內法淵源(國內立法 國內判例 司法解釋) 國際法淵源(國際條約 國際慣例)
第二章 國際私法的主體
基本要求:
了解:自然人、法人、國家、國際組織的國際私法主體資格,外國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理解:自然人的國籍、住所、居所以及法人的國籍、住所、營業所在國際私法上的意義,國家及其財產豁免問題的產生與發展。
熟悉并能夠運用:自然人國籍的積極沖突和消極沖突及其解決,自然人住所的積極沖突和消極沖突及其解決,法人的國籍、住所的確定,外國法人的認可規則,國家及其財產豁免制度以及關于外國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的制度。
考試內容:
第一節 自然人
自然人的國際私法主體資格 自然人的國籍(自然人國籍的積極沖突的解決 自然人國籍的消極沖突的解決) 自然人的住所(自然人住所的積極沖突的解決 自然人住所的消極沖突的解決) 自然人的居所
第二節 法人
法人的國際私法主體資格 法人的國籍(法人國籍的確定 中國在實踐中確定法入國籍的做法) 法人的住所 法人的營業所 外國法人的認可(外國法人認可的概念 外國法人認可的方式 外國法人在中國的認可)
第三節 國家和國際組織
國家和國際組織的國際私法主體資格 國家及其財產豁免(國家及其財產豁免的概念 國家及其財產豁免問題的產生 國家及其財產豁免權的內容 國家及其財產豁免的理論 國家及其財產豁免與國家的民商事法律責任 中國的實踐)
第四節 外國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關于外國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的制度(國民待遇 最惠國待遇 優惠待遇) 外國人在中國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第三章 法律沖突、沖突規范和準據法
基本要求:
了解:法律沖突的概念和類型,沖突規范的概念、結構和類型,準據法的概念。
理解:國際民商事法律沖突的產生和特點,沖突規范的特性,準據法的特點。
熟悉并能夠運用:國際民商事法律沖突的解決方法,準據法的選擇方法以及準據法的確定。
考試內容:
第一節 法律沖突
法律沖突的概念和類型(法律沖突的概念 法律沖突的類型) 國際民商事法律沖突的產生和特點(國際民商事法律沖突的產生 國際民商事法律沖突的特點) 國際民商事法律沖突的解決方法(沖突法解決方法 實體法解決方法)
第二節 沖突規范
沖突規范的概念(沖突規范的名稱和定義 沖突規范的特性) 沖突規范的結構(沖突規范的構成連結點 系屬公式) 沖突規范的類型(單邊沖突規范 雙邊沖突規范 重疊適用的沖突規范 選擇適用的沖突規范)
第三節 準據法
準據法的概念和特點(準據法的概念 準據法的特點) 準據法的選擇方法準據法的確定(區際法律沖突與準據法的確定 人際法律沖突與準據法的確定 時際法律沖突與準據法的確定)
第四章 適用沖突規范的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適用沖突規范的各種制度(識別、反致、外國法的查明、公共秩序保留和法律規避)的概念、內容以及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
理解:適用沖突規范的各種制度的作用和它們導致的結果。
熟悉并能夠運用:適用沖突規范的各種制度以及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
考試內容:
第一節 識別
識別的概念及其法律意義識別的依據(依法院地法識別 依準據法識別)
第二節 反致
反致的概念和類型(直接反致 轉致 間接反致 完全反致) 反致問題的產生 關于反致的實踐 中國關于反致的規定
第三節 外國法的查明和解釋
外國法的查明的概念 外國法的查明方法 無法查明外國法時的解決辦法 外國法的錯誤適用(適用內國沖突規范的錯誤 適用外國法本身的錯誤) 外國法的解釋 中國關于外國法的查明的規定
第四節 公共秩序保留
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及其法律意義 關于公共秩序保留的實踐 中國關于公共秩序保留的規定
第五節 法律規避
法律規避的概念 法律規避的效力 法律規避的對象 中國關于法律規避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