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適用沖突規范的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適用沖突規范的各種制度(定性、反致、外和法律規避)的概念、內容以及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
理解:適用沖突規范的各種制度的作用及導致的結果
熟悉并能夠運用:適用沖突規范的各種制度以及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
考試內容:
第一節 定性
定性的概念及其法律意義籠定性的依據〔依法院地法定性 依準據法定性 中國關于定性的規定》
第二節 反致
反致的概念和類型(直接反致 轉致 間接反致 完全反致)反致問題的產生 關于反致的實踐 中國對反致的態度
第三節 外國法的查明和解釋
外國法的查明的概念 外國法的查明方法 無法查明外國法時的解決辦法 外國法的錯誤適用(適用內國沖突規范的錯誤 適用外國法本身的錯誤)外國法的解釋 中國關于外國法的查明的規定
第四節 公共秩序保留
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及其法律意義 關于公共秩序保留的實踐 中國關于公共秩序保留的規定 公共秩序保留與"直接適用的法"
第五節 法律規避
法律規避的概念 法律規避的效力 法律規避的對象 中國關于法律規避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