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5):危害公共衛生罪
基本要求:
了解:危害公共衛生罪的概況。。
理解:危害公共衛生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構成)以及應當區分的界限與應當注意的問題。
熟悉并能夠運用:危害公共衛生罪中的重點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構成)。
考試內容:
第一節 重點罪名
醫療事故罪 非法行醫罪
第二節 普通罪名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非法組織賣血罪 強迫賣血罪
第三十二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6):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基本要求:
了解: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概況。
理解: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構成)以及應當區分的界限與應當注意的問題。
熟悉并能夠運用: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中的重點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構成)。
考試內容:
第一節 重點罪名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盜伐林木罪 濫伐林木罪
第二節 普通罪名。
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非法狩獵罪 非法占用農用地罪
第三十三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7):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基本要求:
了解: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的概況。
理解: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構成)
以及應當區分的界限與應當注意的問題。
熟悉并能夠運用: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中的重點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構成)。
考試內容:
第一節 重點罪名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
第二節 普通罪名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 強迫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第三十四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8):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基本要求:。
了解: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的概況。
理解: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構成)以及應當區分的界限與應當注意的問題。
熟悉并能夠運用: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中的重點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構成)。
考試內容: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組織賣淫罪 強迫賣淫罪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嫖宿幼女罪
第二節 普通罪名
協助組織賣淫罪 引誘幼女賣淫罪 傳播性病罪
第三十五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9):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基本要求:
了解: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的概況。
理解: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構成)
以及應當區分的界限與應當注意的問題。
熟悉并能夠運用: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中的重點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構成)。
考試內容:
第一節 重點罪名
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第二節 普通罪名。
傳播淫穢物品罪 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