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統一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必須先在網上報名,再進行現場確認并發放準考證主證。報名人員須登陸司法部網站,按照報名的流程要求和指引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成功后生成網報號,網報號是報名人員網上報名成功的唯一標志,是進行現場確認、修改信息、打印表單等的憑證。
2.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1日0時至25日24時。報名人員必須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link.233.com/12086)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結束后,不予補報。
3.現場確認時間為7月1日至7月20日。報名人員按照預約的時間前往本人所選擇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當場采集相片。初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主證,并于規定時間內到司法部網站打印準考證副證(格式:用半張A4紙打印,多余部分須沿虛線裁剪。副證上有報名人員的準考證號、考點、考場座位號等信息)。報名人員須持準考證主、副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方可參加考試。
4.報名地點:全省共設8個現場確認報名點,分別設在西寧市、海東地區和各自治州司法局。
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由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根據司法部、解放軍總政治部《關于組織軍隊現役人員參加2002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政辦字第5號)的規定,駐地偏遠的軍隊現役人員,在地方考試便利的,可以選擇在地方報考,按規定進行網上報名,并持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介紹信,到網上預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報名人員可以選擇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設維吾爾、哈薩克、蒙古文試卷考點、考場,內蒙古自治區設蒙古文試卷考點、考場,西藏自治區設藏文試卷考點、考場,吉林省設朝鮮文試卷考點、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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