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證書領取時間暫未發布,具體事項如下: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證書頒發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另行通知。
申請人應于6月26日至30日,前往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地司法行政機關提交下列材料,辦理資格申請和信息核驗事宜:
(一)居民身份證原件。
港澳居民還需同時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證原件;臺灣居民還需同時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臺灣居民居住證原件。
(二)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交本人報名時上傳的戶口簿原件。
(三)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四)與本人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五)根據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機關現場審驗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