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試人員達到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2013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
完成網上申請后,應試人員應于2013年12月16日至30日,到本市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戶籍系本市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且在本市報考的應試人員,須到本市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戶籍系本市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但在異地報考的應試人員,須到重慶市司法局司法考試處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臺灣地區居民在本市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現場審核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二)身份證件原件。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及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還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含戶口主頁、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全戶人口增減記載)。
(三)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畢業證書的,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四)網上報名時上傳的2寸(46mm×32mm)彩色證件照片4張。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在提交上述材料的同時,須簽字確認相關事項:
(一)由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下載打印《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2份,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
(二)由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下載打印《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1份,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
申請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咨詢電話:67086070,67086068,67086071
相關:重慶市司法廳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查詢及職業資格申請有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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