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分考生自行網上填報申請信息和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兩個階段。
(一)申請方式
1、網上申請。網上申請時間為2013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申請人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link.233.com/12086)填寫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信息完成網上申請程序。
2、現場審核。我省現場審核時間為2013年12月17日至21日,申請人本人到海口市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處、三亞市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科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二)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人員提交下列材料:
1.自行下載打印的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單。
2.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以及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戶籍證明原件(人口信息查詢表)(一式2份)。
3.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申請人學歷證書信息無法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到的,須提交由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4.網上報名時上傳的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5張(其中2張貼在申請表上,2張貼在報名表上,1張用于制作證書)。
5.戶籍所在地(一年以上暫時居住地或工作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是否受過刑事處罰的品行鑒定證明原件。軍人應提交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是否受過刑事處罰的品行鑒定證明原件。
材料原件經司法局審驗后復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
(三)戶籍在我省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并在異地報考的申請人,其資格申請由其戶籍所在考區的司法局受理(三亞、樂東、陵水、保亭、白沙、瓊中、五指山、昌江、東方等9個市縣戶籍的考生由三亞市司法局受理,臨高戶籍考生由海口市司法局受理)。
(四)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資格申請的有關事宜另行公告。
(五)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海口市司法局地址:海口市秀英區長濱一路海口市政府第二辦公區16號樓北樓二層2019室;咨詢電話68722046
三亞市司法局地址:三亞市新風街42號司法局辦公樓五樓504室、505室咨詢電話:88276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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