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
申請人民法院的司法賠償需要經過人民法院的確認程序。根據有關司法解釋,下列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國家賠償確認案件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
A.人民法院審理確認案件應當進行書面審理
B.人民法院的審判委員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進行聽證
C.人民法院應當制作決定書確認或者不予確認違法行使職權;確認違法的,應當同時撤銷原違法裁決
D.人民法院對本院司法行為是否違法做出的法律文書由院長簽名;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司法行為是否違法作出的裁定書由合議庭署名。
【正確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最高院關于審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第10條 人民法院審理確認案件可以進行書面審理,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可以進行聽證。是否聽證由合議庭決定。
第12條 人民法院確認或者不予確認違法行使職權的,應當制作裁定書。確認違法的,應同時撤銷原違法裁決。
人民法院對本院司法行為是否違法作出的裁定書由院長署名;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司法行為是否違法作出的裁定書由合議庭署名。
第15條 上級人民法院審理確認案件舉行聽證的,下級人民法院應當參加聽證。
確認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聽證的,視為撤回確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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