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上海考區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司法部令140號)、司法部公告(第5號),現就做好上海市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經司法部確定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地方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本科學歷,并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所在地為準(即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名單可登錄司法部網站查詢。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統一在司法部網站進行網上報名、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可自行選擇地方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區參加考試。現役軍人報名參加考試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有關通知要求辦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3.被吊銷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4.被給予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處理期限未滿或者被給予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處理的;
5.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并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
6.因其他情形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處理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三)已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不能報名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四)參加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成績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或者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合格成績在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中有效。其中,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的,可在主觀題考試報名時確認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符合放寬政策的可同時申請享受放寬政策;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可報名參加2020年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或者直接確認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
(五)對于報名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名學歷條件的認定,除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以外,要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是否具有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準。報名人員報名時不具有學歷學位證書的,原則上不予報名。
(六)已經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和繼續教育(包括網絡教育、成人教育、開放大學等)的2020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人員,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單科成績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取得畢業證書的,可以報名。考試結束,成績合格人員應當按照網上報名填報確認和承諾的信息,必須在司法部規定的當年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畢業證書及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不能在規定期限提交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不符合規定的報名條件,考試成績無效。
(七)2020年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資格考試的有效畢業證書為:
1.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成人高等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頒發的畢業證書;
2.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由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畢業證書;
3.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納入國家招生計劃并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錄取,在黨校、軍隊院校中就讀的學生取得的畢業證書;
4.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實施網絡教育試點的普通高等學校頒發的遠程(網絡)教育畢業證書;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軍總參謀部、原解放軍總政治部關于《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所頒發的畢業證書。
(八)報名人員報名時提交的畢業證書(含軍隊院校畢業證書和黨校畢業證書),必須經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www.chsi.com.cn)進行查驗。凡在該網站進行查驗后仍不能判別的,或者查詢不到的,需要報名人員承諾如考試成績合格,須在司法部規定的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由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二、客觀題考試
(一)報名方式與時間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7月28日0時至8月12日24時。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內登錄司法部網站(www.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真實、準確、完整填報個人信息,上傳電子證件照片,并掃描“上海市司法局”微信公眾號二維碼,方便及時獲取最新考試報考和政策解讀。逾期不予補報。
(二)網上交納考試費
客觀題考試交費實行網上交費方式。依據滬財發〔2018〕4號文件規定,上海考區報名人員應交納客觀題考試費為142元/人,交費截止時間為8月16日24時。網上交費成功后方可打印報名憑證,交納考試費后,不得更改報名地。
(三)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電子證件照片。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仔細閱讀報名網站對上傳電子照片的具體要求,《電子證件照片制作指南》可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因個人原因上傳照片不符合規范要求,經人像識別比對存疑人員可能對進入考場造成影響。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并對其填報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應屆畢業生承諾書》。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單科成績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內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網上報名時應當填寫《單科成績合格情況說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陸考試報名系統簽署《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承諾書》;逾期未簽署承諾書的,報名無效,不予打印準考證。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成功后,報名人員可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彩色、黑白打印均可)。
(五)考試時間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上海考區實行分批次考試方式,分為10月31日、11月1日共兩個批次,應試人員參加其中的一個批次考試。應試人員不能自行選擇參考批次,報名系統隨機分配安排考生參考批次,并自動編排考場、生成準考證。具體為:
第1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第2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11月1日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六)考試方式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應當使用計算機鼠標或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直接作答。
(七)考試內容與科目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共兩卷。分為試卷一、試卷二,每張試卷100道試題,分值為150分,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共50題、每題2分,兩張試卷總分為300分。具體考查科目為:
試卷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史、國際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八)合格分數線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計算機評卷。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觀題考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應試人員可在司法部網站自行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客觀題考試合格成績在本年度和下一個考試年度內有效。
三、主觀題考試
(一)報名與交費
參加2019年、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可以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主觀題考試的報名和交費時間為11月10日0時至11月14日24時,應試人員應當在客觀題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5日內登錄司法部網站確認參加主觀題考試,并按規定交納考試費,依據滬財發〔2018〕4號文件規定,上海考區報名人員應交納主觀題考試費為:85元/人。主觀題考試確認并交費成功后,不得更改報名地。逾期未確認并交費的,不予補報。
2019年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確認報名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的(不含參加2020年客觀題考試的),可以選擇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區參加主觀題考試。
2020年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應當到客觀題考試報名地所在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區參加主觀題考試。
(二)網上打印準考證
參加主觀題考試人員,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時間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時間為11月28日9:00—13:00,考試時間240分鐘。
(四)考試方式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實行計算機化考試。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應當使用計算機鼠標或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直接作答。
應試人員因身體、年齡等原因使用計算機考試確有困難的,可在確認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時申請使用紙筆答題方式,試題、答題要求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在答題紙上作答。
主觀題考試由司法行政機關為應試人員統一提供電子法律法規,應試人員在計算機上查閱。
(五)考試內容與科目
主觀題考試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等題型,分值為180分。具體考查科目為: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主觀題考試設置選作題的,應試人員可以選擇其一作答。
(六)考試合格分數線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公布主觀題考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應試人員可在司法部網站自行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
(七)考試系統支持5種輸入法
搜狗全拼輸入法、QQ全拼輸入法、谷歌雙拼輸入法、搜狗五筆輸入法(86版)、極品五筆輸入法(86版),應試人員使用其中一種輸入法作答。考試系統不支持手寫板、語音等輔助輸入設備與軟件。
四、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參加考試有關事項
(一)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居民,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二)凡選擇在上海考區報名的香港、澳門居民和臺灣居民,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報名流程、考點考場安排、打印準考證、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方式等有關事宜,與內地(大陸)報名人員相同。
(三)香港、澳門居民應使用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和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證報名。不能填報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相關信息的,應在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前,向香港或澳門考試承辦機構提交由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機關出具的未放棄中國國籍的相關證明。香港居民也可以提交根據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聲明條例》作出的證明其未申請放棄中國國籍的法定聲明。
臺灣居民應使用臺灣居民身份證和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或者臺灣居民居住證報名;沒有辦理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應當填報臺灣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謄本或者戶口名簿相關信息。
(四)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持內地(大陸)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報名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具體要求,可以查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www.cscse.edu.cn)。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以選擇使用簡體漢字或者繁體漢字填報本人信息和答題。
五、其它事項
(一)對于符合客觀題和主觀題報名條件,但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自行完成網上報名或打印準考證的報名人員,本人須于司法部公布的報名和打印準考證期間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書、符合要求的電子證件照片、考試費等報名必須的相關資料,前往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由工作人員現場協助辦理網上報名,不得代辦報名。
(二)網上報名交費期間,為避免集中時段大批量網上交費造成網絡擁堵,請報名人員盡量錯峰進行網上交費。因報名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網上交納的考試費不予退還。凡需要考試費票據的,可自12月1日起,登錄上海司法行政網-法職考試,自行查詢打印電子票據。
(三)各考點全面實行考務安全管理系統(即身份驗證人像識別比對),為保證考生按時參考,考生應提前40分鐘到達考點并預留計算機考試進場統一拍照時間。
(四)應試人員應當遵守本市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規定,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司法局將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形勢以及司法部、市政府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做好發布相關信息,請應試人員及時關注。
(五)咨詢服務方式:
1.凡涉及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政策事項,可登錄司法部網站、上海司法行政網、“上海市司法局”微信公眾號查看相關通知公告或電話咨詢:(021)25653557,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8:00。
2.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小木橋路470號接待大廳。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凡涉及報名系統技術操作問題可電話咨詢:(010)88177421;(010)88177422。咨詢時間:工作日8:00—20:00。
4.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客服電話:010-67410388;客服郵箱:kefu@chsi.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市司法局
2020年7月7日
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11419/zwdt_tzgg/20200707/2f62be4ac69c4b12a0ab33deb4302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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