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司法局關于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5號)、《司法部關于做好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司發通【2020】60號)和《江蘇省司法廳關于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公告》,現就我市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及認定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報名的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本科學歷。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是指:依法設立并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舉辦全日制本科層次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持香港、澳門、臺灣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3)被吊銷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4)被給予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處理期限未滿或者被給予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處理的;
(5)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并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
(6)因其他情形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處理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已經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不得報名參加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3、參加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成績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或者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合格成績在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中有效。其中,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的,可在主觀題考試報名時確認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符合放寬政策的可同時申請享受放寬政策;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可報名參加2020年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或者直接確認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
(二)報名條件認定
1、對于報名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名專業學歷條件的認定,除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以外,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是否具有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準。報名人員報名時不具有學歷學位證書的,原則上不予報名。
2、已經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和繼續教育(包括網絡教育、成人教育、開放大學等)的2020年本科畢業生,以及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單科成績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內取得畢業證書人員,可以報名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試結束,成績合格人員應當按照網上報名填報確認和承諾的信息,在規定的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畢業證書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規定期限提交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不符合規定的報名條件,考試成績無效。
3、2020年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有效畢業證書為(2020年暫不要求提供學位證書):
(1)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成人高等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頒發的畢業證書;
(2)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由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畢業證書;
(3)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納入國家招生計劃并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錄取,在黨校、軍隊院校中就讀的學生取得的畢業證書;
(4)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實施網絡教育試點的普通高等學校頒發的遠程(網絡)教育畢業證書;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軍總參謀部、原解放軍總政治部關于《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所頒發的畢業證書。
4、放寬地方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本科學歷。
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為準,即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地方的,可以按照放寬政策確定的學歷條件報考。
5、報名人員學歷應屬于國民教育序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凡在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后仍不能判別的,或者查詢不到的,需要報名人員承諾如考試成績合格,須在規定的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由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二、客觀題考試
(一)報名方式與時間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7月28日0時至8月12日24時。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內登錄司法部網站(www.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填報個人信息。逾期不予補報。
(二)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本人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電子照片為jpg格式,照片內容應當清晰完整。
4.電子證件照片。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并對填報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應屆畢業生承諾書》。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單科成績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內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網上報名時應當填寫《單科成績合格情況說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陸考試報名系統簽署《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承諾書》;逾期未簽署承諾書的,報名無效,不予打印準考證。
報名人員填報虛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騙取報名的,司法行政機關將按照《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相關情況記入報名人員、應試人員失信檔案。
(三)考試費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蘇發改收費函【2020】321號),報名人員報名時需通過網上支付方式交納客觀題考試費172元(每人每科86元)。客觀題考試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8月16日24時。報名人員只有成功交納考試費后網上報名才算完成。
(四)報名考試地
報名人員選擇我市報名客觀題考試并交納考試費后,不得更改報名地,報名地即考試地。客觀題考試在我市報名考試的,主觀題考試也在我市確認報名考試(參加主觀題考試以紙筆方式答題的除外)。
(五)準考證
客觀題考試報名人員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準予核發準考證。報名人員可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內容與科目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共兩卷。分為試卷一、試卷二,每張試卷100道試題,分值為150分,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共50題、每題2分,兩張試卷總分為300分。具體考查科目為:
試卷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史、國際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七)考試時間與方式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分批次考試方式,分為10月31日、11月1日共兩個批次,應試人員參加其中的一個批次考試,具體批次根據機位數量和報名人數隨機派位確定并在準考證上注明。具體為:
第1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第2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11月1日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應當使用計算機鼠標或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直接作答。
(八)合格分數線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計算機評卷。
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有關部門確定。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觀題考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應試人員可在司法部網站自行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
客觀題考試合格成績在本年度和下一個考試年度內有效。
三、主觀題考試
(一)報名與交費
參加2019年或者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可以報名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蘇發改收費函【2020】321號),報名確認時需通過網上支付方式交納主觀題考試費80元。
主觀題考試的報名和交費時間為11月10日0時至11月14日24時,應試人員應當在客觀題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5日內登錄司法部網站確認參加主觀題考試并按規定交納考試費。逾期未確認并交費的,不予補報。
(二)考試地
2019年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確認報名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的(不含參加2020年客觀題考試的),可以選擇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區、市)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區參加主觀題考試。
2020年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客觀題報名考試選擇我市的報名人員,主觀題確認報名考試也在我市,不得更改考試地(參加主觀題考試申請使用紙筆答題方式的除外)。
(三)準考證
參加主觀題考試人員,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內容與科目
主觀題考試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等題型,分值為180分。具體考查科目為: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主觀題考試設置選作題的,應試人員可選擇其一作答。
(五)考試時間與方式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時間為11月28日。
主觀題試卷:9:00—13:00,考試時間240分鐘。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實行計算機化考試,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應當使用計算機鼠標及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試系統支持5種輸入法:搜狗全拼輸入法、QQ全拼輸入法、谷歌雙拼輸入法、搜狗五筆輸入法(86版)、極品五筆輸入法(86版),應試人員使用其中一種輸入法作答。考試系統不支持手寫板、語音等輔助輸入設備與軟件。
應試人員因身體、年齡等原因使用計算機考試確有困難的,可在確認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時申請使用紙筆答題方式,試題、答題要求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在答題紙上作答。江蘇省在鎮江考區專門集中設置主觀題紙筆考試考點,申請使用紙筆方式答題的應試人員應當至鎮江考區的專設考點考場參加考試。
報名人員交納主觀題考試的考試費后,不得更改考試方式。
主觀題考試由司法行政機關為應試人員統一提供電子法律法規,應試人員在計算機上查閱。
(六)合格分數線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
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主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有關部門確定。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公布主觀題考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應試人員可在司法部網站自行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
四、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報考有關事宜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居民,選擇在我市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應當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辦理有關報名事項,在我市設置的考點參加考試。具體報名時間、報名方式、報名流程,考點考場安排、準考證及考試成績通知單獲取方式等事項,與內地(大陸)報名人員相同。
五、考試要求與特別提示
(一)我市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各考場實施考務安全管理系統,考場設立人像比對驗證通道,所有應試人員在每次進入考場參加考試時,須進行現場拍照和居民身份證掃描驗證身份,驗證通過后方可進入考場。建議應試人員適當提前到達考點。
(二)應試人員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憑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無上述證件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三)應試人員不得隨身攜帶書籍、筆記、報紙、稿紙、通信工具、電子用品等物品進入考場,否則以違紀處理。保證計算機使用安全,應試人員不得將飲品帶入考試機位。
(四)考試期間,我市所有考場均開啟視頻監控和進行無線電監測,并嚴格場內監考,希望應試人員自覺遵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試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考試紀律,以實際行動切實維護考試公平公正。對違反考試紀律的應試人員,將按照《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視違紀作弊情形、后果作出嚴肅處理;涉嫌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針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的形勢,考試舉行期間,我局將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采取相應防控措施以保證考試安全和人員健康,請應試人員自覺遵守相關工作規定,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資格審核授予
通過2019年、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的人員,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取得合格成績的,經本人申請、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體事宜由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成績合格的,應在規定時間內持畢業證書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范圍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事宜
(一)報名人員上傳電子證件照片具體要求。照片文件要求:格式為jpg、圖像規格為寬413像素×高626像素、大小為40KB-100KB。照片拍攝要求:需正規證件照,人像清晰、輪廓分明、比例適當,顯露雙耳雙眉雙肩,不得化妝,不得佩戴飾品或遮擋眼睛的粗框眼鏡,不得對圖像進行任何修飾,不得使用生活照、大頭照、手機自拍照。如上傳的電子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司法行政機關將作出審核不予通過處理并要求報名人員在規定期限內更新上傳,直至符合要求。請報名人員嚴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規范的電子證件照片,保證照片質量,主動配合做好報名審核工作。
(二)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或自行打印準考證的,可在本公告規定各期限內的工作時間到我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服務中心辦理。
(三)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選擇我市報考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當通過司法部網站進行網上報名、交費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到我市設置的考點參加考試。現役軍人報名參加考試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有關通知要求辦理。
(四)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不公布試題及參考答案。主觀題考試成績公布后,應試人員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我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服務中心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
(五)如需領取考試費發票,請于2020年12月25日前工作日前往我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服務中心領取。
(六)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組織實施相關規定出臺前,適用原國家司法考試相關規定。
(七)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可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我局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托任何單位進行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八)司法部將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形勢,對考試組織實施工作進行相應調整并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試人員及時關注。
(九)凡涉及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具體政策事項或網上報名操作問題,可向我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服務中心咨詢,辦公地址為蘇州市勞動路1053號燃氣大廈706室,聯系電話:0512-65125021、65210295。
蘇州市司法局
2020年7月6日
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23752/sfj/tzgg/202007/61ed82e34e214a038967596247e6340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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