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廳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第5號《公告》,現就我省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已經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和繼續教育(包括網絡教育、成人教育、開放大學等)的2020年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人員,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單科成績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內取得畢業證書的,可以報名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申請享受放寬政策的報名人員,必須認真查閱戶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的報名公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3.被吊銷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4.被給予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處理期限未滿或者被給予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處理的;
5.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并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
6.因其他情形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處理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已經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不得報名參加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三)參加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成績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或者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合格成績在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中有效。其中,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的,可在主觀題考試報名時確認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符合放寬政策的可同時申請享受放寬政策;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可報名參加2020年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或者直接確認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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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觀題考試
(一)報名方式與時間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7月28日0時至8月12日24時。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內登錄司法部網站(www.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填報個人信息。逾期不予補報。
本省不受理使用少數民族文字參加考試的人員報名。
(二)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本人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電子證件照片。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并對填報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應屆畢業生承諾書》。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單科成績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內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網上報名時應當填寫《單科成績合格情況說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陸考試報名系統簽署《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承諾書》;逾期未簽署承諾書的,報名無效,不予打印準考證。
報名人員填報虛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騙取報名的,司法行政機關將按照《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規定進行處理。
(三)選擇報名地
今年我省客觀題考試設置9個考區,分別為福州、廈門、漳州、泉州、三明、莆田、龍巖、南平、寧德。各考區受實有機位數量的限制,報名人員選擇報名地時,如出現該報名地所在考區機位已滿的提示,請選擇機位未滿的臨近考區報名。
(四)交納考試費
1.考試費為168元。我省考試費是按照閩發改服價函〔2019〕168號和司發通〔2018〕43號文件的規定予以收取。
2.考試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8月16日24時。
3.報名人員應使用已開通并可網上支付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興業銀行、農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等或帶有銀聯標識銀行卡的網上銀行或支付寶進行交費。考試費交納成功后,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
(五)打印準考證
報名人員可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時間與方式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分批次考試方式。具體為:
第1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第2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11月1日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我省客觀題考試將根據各考區機位數量和報考人數確定應試人員考試批次,應試人員參加考試時間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應當使用計算機鼠標或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直接作答。
(七)評卷方式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計算機評卷。
(八)合格分數線
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有關部門確定。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觀題考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應試人員可在司法部網站自行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
客觀題考試合格成績在本年度和下一個考試年度內有效。
三、主觀題考試
(一)報名與交費
1.參加2019年、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可以報名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
2.考試費為85元。我省考試費是按照閩發改服價函〔2019〕168號和司發通〔2018〕43號文件的規定予以收取。
3.主觀題考試報名和交費時間為11月10日0時至11月14日24時,應試人員應當在客觀題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5日內登錄司法部網站確認參加主觀題考試并按規定交納考試費。逾期未確認并交費的,不予補報。
(二)考區考點設置
2019年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確認報名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的(不含參加2020年客觀題考試的),可以選擇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區參加主觀題考試。
在我省報名參加2020年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只能在我省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
我省主觀題考試考區,將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情況,在客觀題考區的基礎上,統一規劃,適當合并。
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的人員到合并后的考區考試,具體規定請關注福建省司法廳主觀題考試公告。
(三)打印準考證
參加主觀題考試人員,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時間與方式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時間為11月28日。
主觀題試卷:9:00—13:00,考試時間240分鐘。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實行計算機化考試,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應當使用計算機鼠標及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試系統支持5種輸入法:搜狗全拼輸入法、QQ全拼輸入法、谷歌雙拼輸入法、搜狗五筆輸入法(86版)、極品五筆輸入法(86版)。考試系統不支持手寫板、語音等輔助輸入設備與軟件。
應試人員因身體、年齡等原因使用計算機考試確有困難的,可在確認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時申請使用紙筆答題方式,試題、答題要求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在答題紙上作答。
主觀題考試由司法行政機關為應試人員統一提供電子法律法規,應試人員在計算機上查閱。
(五)評卷方式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
(六)合格分數線
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主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有關部門確定。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公布主觀題考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應試人員可在司法部網站自行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
四、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報考事宜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相關事宜,請查閱司法部公告。
居住在臺灣或者國外(境外)的臺灣居民網上報名時,可以選擇在我省廈門市考區參加考試。
五、資格審核授予
通過2019年、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的人員,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取得合格成績的,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體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成績合格的,應在規定期限內持畢業證書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范圍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或自行打印準考證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二)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以自行選擇使用簡體漢字或者繁體漢字填報本人信息和答題。
(三)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報考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當通過司法部網站進行網上報名、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到報名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區參加考試。現役軍人報名參加考試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有關通知要求辦理。
(四)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不公布試題及參考答案。主觀題考試成績公布后,應試人員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
(五)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組織實施相關規定出臺前,適用原國家司法考試相關規定。
(六)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可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和各設區市司法局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托任何單位進行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七)應試人員參加考試,應當遵守考區所在地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規定,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八)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形勢,可能會對考試組織實施工作進行相應調整并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試人員及時關注。
(九)我省報名咨詢服務方式
1.凡涉及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政策事項,可向省司法廳和各設區市司法局電話咨詢:
福州市:0591-83319614廈門市:0592-2367273寧德市:0593-2250365莆田市:0594-2696044 泉州市:0595-28380670漳州市:0596-2934126龍巖市:0597-2800661三明市:0598-8241795南平市:0599-8060707
福建省:0591-83714840/83785711/83770270
2.凡涉及網上報名系統操作問題,可向技術人員電話咨詢:(010)88177422,(010)88177421。
3.凡涉及網上交納考試費問題,可向福建博思軟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詢:400-8885-699(按2號鍵),18950287077。
福建省司法廳
2020年7月10日
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16785/zwgk/gggs/202007/t20200710_53210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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