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吉林省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公布和主觀題考試報名、交費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客觀題考試成績公布、查詢
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成績于10月25日公布。應試人員可自10月25日0時起,通過司法部網站、司法部微信公眾號和中國普法網、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二、客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
依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確定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合格分數線為180分。放寬合格分數線分為三檔,西藏自治區放寬合格分數線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肅四省涉藏州縣,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涼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肅臨夏州以及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放寬合格分數線為150分;其他放寬地方放寬合格分數線為160分。
客觀題考試合格成績在本年度和下一個考試年度內有效。
三、主觀題考試相關事宜
(一)報名與交費
主觀題考試的報名和交費時間為10月25日0時至10月29日24時。通過2021年客觀題考試的應試人員和2020年客觀題考試保留有效成績人員,可以報名參加2021年主觀題考試。應試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報名確認參加主觀題考試并按規定交納考試費,逾期不予補報。
吉林省主觀題考試收費標準為102元/人(共一科,含考務費)。
(二)考區考點設置
吉林省司法廳綜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及參加主觀題考試的人數、交通情況、組織實施能力等因素,在長春市集中設置主觀題考試考區考點考場。吉林省應試人員應到長春市考區參加主觀題考試。
2021年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應當在客觀題考試報名地所在的省(區、市)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區參加主觀題考試。
2020年客觀題考試保留有效成績人員,確認報名參加2021年主觀題考試,可以選擇在2020年客觀題考試報名地或者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區、市)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區參加考試。
黑龍江省、福建省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州考區因新冠肺炎疫情形勢,2021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延期舉行。已在黑龍江省、福建省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州工作、生活的2020年客觀題考試保留有效成績人員,可以選擇在2020年客觀題考試報名地或者黑龍江省、福建省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州考區參加主觀題考試。
(三)打印準考證
確認參加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人員,可于11月16日至11月20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時間與方式
主觀題考試時間為11月21日9:00-13:00,考試時間240分鐘。
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實行計算機化考試。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應當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直接作答。
應試人員因身體、年齡等原因使用計算機考試確有困難的,可在確認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時申請使用紙筆答題方式,試題、答題要求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在答題紙上作答。
選擇使用朝鮮族語言文字試卷的,實行紙筆答題方式,試題、答題要求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在答題紙上作答。
吉林省司法廳在長春市集中設置紙筆答題方式的考點考場。
主觀題考試設置選作題的,應試人員應選擇其一作答。主觀題考試由司法行政機關為應試人員統一提供電子法律法規,應試人員在計算機上查閱。
四、疫情防控要求
應試人員參加主觀題考試,應當遵守國家、省(區、市)、考區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規定,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嚴格做好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司法部官網和微信公眾號設置“應試人員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即應試人員應于考前14天(11月7日)起,每日進行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并如實完成在線信息填報。同時,在準考證打印頁面增設《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試人員健康承諾書》,應試人員簽訂承諾書后方可打印準考證。
應試人員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疑似患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應進行集中隔離或救治,不得參加考試。
(二)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應試人員非必要情況下,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風險區域,并做好個人防護,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同時應持續關注疫情動態,以及自身和家人身體狀況,留意確診病例及無癥狀感染者行動軌跡,與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行程軌跡有交集者,應立即向社區(村屯)報告,并配合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符合新冠疫苗接種條件的應試人員應積極主動盡早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攜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三)嚴格做好個人核酸檢測。應試人員應當于考前48小時內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檢測資質的醫療機構或者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參加主觀題考試的,核酸檢測采樣日期為11月19日上午9時及以后),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核酸檢測或者檢測結果為陽性的,不得參加考試。
(四)嚴格遵守考點疫情防控規定。應試人員進入考點時,須出示身份證、準考證、“吉祥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提交考前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接受測溫,并主動接受入場考務安全檢查。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低于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癥狀、“吉祥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考前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的應試人員,方可進入考點。
“吉祥碼”或“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非綠碼或帶“*”的應試人員,須于考試當天,提供肺部CT結果等醫療檢驗材料;不能出具醫療檢驗等材料的,不能參加考試。
“吉祥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經現場測量體溫異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應試人員,須于考試當天提供吉林省內三級甲等醫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診斷意見,可到正常考場參加考試。不能提供診斷意見,但經現場確認可以參加考試的,須按規定到指定考場參加考試;不能提供診斷意見,且經現場確認不得參加考試的,須服從防疫工作安排。
(五)嚴格遵守考場疫情防控規定。應試人員須自備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考生在進行人臉識別時須摘下口罩,識別成功后要重新佩戴好口罩。應試人員進入考點至離開考點期間,須全程佩戴口罩。應試人員入場和散場時要按考務人員的指令有序進入和離開,不得擁擠,保持人員間距1米以上。
(六)嚴格懲治瞞報、誤報行為。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情節嚴重的應試人員,記入應試人員個人誠信記錄,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未盡事宜按照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司法部以及省衛生健康委等有關文件執行。
考試期間有關防疫要求將根據國內外疫情形勢動態調整。應試人員應當隨時關注吉林省司法廳網站、“吉林司法行政”微信公眾號、手機短信等,及時了解吉林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同時請保持手機電話等通訊暢通。
考區所在地政府有進一步規定的,按當地政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宜
應試人員(包括香港、澳門居民和臺灣居民)參加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的其他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4號)執行。應試人員參加黑龍江省、福建省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州考區2021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事宜,由考區所在地的省、自治區司法行政機關另行公告。
應試人員參加主觀題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公布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咨詢電話:吉林省司法廳0431-81330626
0431-82750336
0431-82750389
長春市司法局0431-85805990
0431-85802564
吉林市司法局0432-69982121
0432-69982018
延邊州司法局0433-2262015
四平市司法局0434-3657080
通化市司法局0435-3218086
白城市司法局0436-3569052
遼源市司法局0437-3278922
松原市司法局0438-2097021
白山市司法局0439-3221751
吉林省司法廳
2021年10月25日
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28483/zwgk_158944/gsgg/202110/t20211025_8257818.html
熱點推薦:
2021法考主觀題真題答案考后更新掃碼估分;加【ks233wx19】好友進群,真題分享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