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學歷條件;
至于第五點的學歷條件解讀:
以2018年4月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為界限,采取”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
老人老辦法:
以《實施辦法》正式頒布時間為分界,正式頒布之前已經入學或者已經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非法本、非全日制考生,在《實施辦法》正式頒布后仍可以報考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新人新辦法:
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法學類本科解讀:
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法學類”本科專業,是指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法學門類下的“法學類”,其學科代碼為0301,具體包括:法學、知識產權、監獄學、信用風險管理與法律防控、國際經貿規則、司法警察學、社區矯正7個專業。
此外,對于具有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如獲得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法律碩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或者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可以報考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關于第二學位輔修:
對法學類專業為輔修專業的,其輔修的法學類專業學歷學位不能在教育部全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學信網)查詢或認證,不符合“法學類”專業的報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