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考試備考初期,什么最重要?計劃,一定要有一個切實可行的學習計劃。
在制訂計劃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學習要結果。
1. 如何測試復習的效果?做題!第一階段,可以選擇一些同步測試題來進行練習。
2. 在做題的過程中,注意考查記憶的準確性。要講求閱讀的效果。
3. 在學習的過程中,善于歸納總結,不斷尋求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
二、制訂計劃要由松入緊。
1. 制訂計劃一定要有一個逐步的過程。
2. 學習強度逐漸增加,避免疲勞作戰。
3. 讓學習狀態程上升趨勢。
4. 培養學習樂趣。
三、制訂計劃切實可行。
1. 學習計劃要“全面撒網,重點捕魚。復習時注意根據各科的分數來分布復習時間。
2. 計劃應盡量保證三輪的學習輪回。這樣可以在無形中形成反復記憶。
3. 計劃貴在堅持,不可三天打漁,兩天曬網。一定要執行。
四、注意學習方式。
1. 適當的與交流會對學習有很大幫助,不可整天閉造車。
2. 注意細節,司法考試不同于基礎教學,有些地方考得很細,所以在復習時一定要細,不求甚解是不可取的。
3. 不可過分拘泥于細節,對學術爭議、疑難雜題知道即可,取一解而信之,考試中這種題的比例很小,不可因小失大。
4. 司考復習,信心最重要。要有信心,有信念,有決心,有勇氣,有毅力,有準備。
5. 選對最佳時間段和最佳狀態學習,如果狀態不好可以適當休息一下。過于強求,會產生膩煩情緒,造成不必要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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