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人要問學霸君,什么是法言法語?
法言法語是執法部門或法律工作者表述的程式化的法律專業用語,其特點是注意含義精確而不考慮生動效果。
其目的在于高效專業溝通,將案情和理由,通過術語進精表達出來,法言法語能直接體現出一個人的法學素養水平。
翻看近幾年的法考真題,大家不難發現,有越來越多的法條糅合到一個個案例中,用來考查考生的實務能力,理論部分的試題綜合性也越來越高!
考試對大家的表述也有了更加專業的要求,想要一次通過法考,大家也必須提高自己的用法言法語表達的能力。
今天學霸君就和大家分享10條超級經典的法言法語,里面暗含著精妙,比較難懂的地方配上了tips,大家細細品味!
犯罪預防(prevention of criminality)是指針對犯罪現象產生的原因和因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并對可能犯罪的人進行早期防御與矯治,以減少或杜絕犯罪行為的發生的活動。
想象競合是指行為人以一個主觀故意實施一種犯罪行為,觸犯兩個以上罪名,以主觀故意犯罪從重處罰。
結果加重犯,亦稱加重結果犯,是指法律規定的一個犯罪行為(基本犯罪),由于發生了嚴重結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況。
“任何人不因不法行為獲利”作為古老的法律格言,包含著任何人不能通過違法犯罪行為謀取利益的基礎法理,這一法理隱含在財產沒收制度之下,并成為刑事財產沒收制度的根本遵循。
刑事訴訟中的“疑點利益歸于被告”的原則(又稱“存疑時有利于被告原則”),其將無罪推定原則進一步擴展為處理存疑案件的基本原則。
具體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當案件事實在證明過程中出現不確定因素和真偽不明時,應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釋或認定。
即使法律對公民權利與自由規定得再完備、列舉得再全面,如果權利和自由在受到侵犯之后無法及時獲得有效救濟的話,那么這些法律上的權利和自由都將成為一紙空文。
只有行為才能構成犯罪,才是刑罰處罰的對象。
法律不強求任何人去做根本無法做到的事情,這句話是如今刑法研究中非常重要的研究~期待可能性理論。
所謂期待可能性,通俗地講,就是根據行為時的具體情況,有可能期待行為人不實施違法行為,而實施其他合法行為。
相反,如果不能期待行為人實施合法行為,就是沒有期待可能性,不能認為行為人主觀上有責任,因而不能讓他承擔刑事責任。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在訴訟時效屆滿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雖然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但權利人的實體權利仍繼續存在,義務人自愿履行義務的,權利人有權受領且受法律保護。
若被告不提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不得依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
經典的法言法語有很多,尤其是在刑事訴訟中,最通俗易懂的有三句,學霸君今天已經說了兩句:
①是“沒有救濟就沒有權利”
②是“存疑不能控告,疑點利益歸于被告人”。
那么學霸君留個小題目,第三句“任何人無義務控告自己”是什么意思呢?歡迎大家在下方留言評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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