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
◎欣欣公司為了宣傳其新開發的保健品,虛構保健品功效,并委托某廣告公司設計了“誰吃誰明白”的廣告,聘請大腕明星作代言人,邀請某社會團體向消費者推薦,在報刊和電視上高頻率地發布引人誤解的不實廣告。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欣欣公司不論其主觀狀態如何,都必須對虛假廣告承擔法律責任
B.廣告公司只有在明知保健品功效虛假的情況下才承擔法律責任
C.明星代言人即使對廠商造假不知情,只要蒙騙了消費者,就應承擔民事責任
D.社會團體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應承擔民事連帶責任
【正確答案】 AD
【答案解析】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9條第1款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第24條規定:“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所以A項的說法是正確的。
第24條第2款規定:“廣告的經營者,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制作、發布虛假廣告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依法處以罰款。”所以B項的說法是錯誤的。
《反不正當競爭法》沒有規定代言人是否要承擔民事責任。而《廣告法》第38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發布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也沒有規定代言人的責任問題,所以C項是錯誤的。
《廣告法》第38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發布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 害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因此,D項說法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