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
上海甲公司作為賣方和澳門乙公司訂立了一項鋼材購銷合同,約定有關合同的爭議在中國內地仲裁。乙公司在內地和澳門均有營業機構。雙方發生爭議后,仲裁庭裁決乙公司對甲公司進行賠償。乙公司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仲裁裁決。關于甲公司對此采取的做法,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向內地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該仲裁裁決
B.向澳門特別行政區中級法院申請執行該仲裁裁決
C.分別向內地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中級法院申請執行仲裁裁決
D.向澳門特別行政區初級法院申請執行該仲裁裁決
【正確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關于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第2條規定:“在內地或者澳門特別行政區作出的仲裁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被申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
內地有權受理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申請的法院為中級人民法院。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中級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的,當事人應當選擇向其中一個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權受理認可仲裁裁決申請的法院為中級法院,有權執行的法院為初級法院。“
第3條第1款規定:“被申請人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分別在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申請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認可和執行申請,也可以分別向兩地法院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