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我國《刑事訴訟法》中“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原則,下列理解正確的是:( )
A.法官個人獨立審判案件,不受任何他人影響
B.合議庭獨立審判案件,不受任何組織或個人的影響
C.法院獨立審判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監督
D.法院依法獨立審判案件,上級法院不能對下級法院正在審理的具體案件如何處理發布指示或命令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上下級法院的關系。我國刑事審判中的法院獨立不同于西方國家的法官個人獨立,是指審判機關即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的過程中保持獨立,不受任何組織或個人的干預,因此A、B兩項是錯誤的,不應選擇。C選項具有迷惑性,實際上法院獨立行使職權不能排除監督,監督不同于干預,相反,法院行使職權的過程應當受到監督。D選項正確,人民法院上下級之間是監督關系而不是領導關系,每個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各自獨立,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的監督只能通過第二審程序、死刑復核程序以及審判監督程序來進行,上級法院不能直接指示下級法院如何辦理具體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