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反映持有者具備法律職業所需要的專門知識和技能的證明。與學歷文憑不同,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與職業的具體要求密切結合,更多地反映了法律職業的實際工作標準和規范,以及持有者從事法律職業所達到的實際能力水平。
符合相關條件,經國家司法考試,取得合格成績的人員,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資格證的持有人,表明具有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資格、律師職業資格,具有申請從事法律職業(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的資格憑證。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樣本如下: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副本)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是永久有效的,一旦通過了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頒發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就受用一生。
法律職業資格證A證和C證,證書外觀有沒有區別?
目前,我國法律職業資格證外觀樣式(包括顏色)都是一致的,只是在證件內頁區分了A、B、C三類編號。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編號有什么特點呢?
依據《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證書實行統一編號,共十四位數字。具體是:
一、時間編號第一至四位數字表示時間,以年為序編單位。
二、區域編號第五、六位數字表示省、自治區、直轄市。
三、第七、八數字表示省直轄市、地區(州、盟)。
四、第九、十位數字表示縣(市轄區、地轄市、旗、省直轄縣級市)。
五、證書編號第十一至十四位數字表示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編排序號。
說明:
1、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一個編號系統;分別按A、B、C三類排序;
2、如國家組織機構代碼發生變化,證書編號將按新代碼編制;原使用號碼待更換新證書時再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