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領取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通知
根據云南省工作時間安排,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勢和要求,保山市司法局將于2020年4月14日起組織參加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被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發放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證書》發放日期、地點和方式
(一)日期:2020年4月14日—30日(節假日除外)。
(二)地點:保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隆陽區金山路8號)。
(三)方式:本人親自到場領取。
二、《證書》領取提交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證。
(二)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受理單。
(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年度備案登記表(見附件)。
(四)云南健康碼(見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1.證書申領人實行掃碼入出制度。保山市司法局將“云南抗疫情”二維碼張貼于大門口顯著位置,并派專人引導、監督入出人員掃碼。所有證書申領人均須配合掃碼,首次掃碼需短信驗證(短信免費)。
2.申領人“云南健康碼”認證結果為綠碼的,經向工作人員出示,可以申領證書。申領人按照保山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相關通告要求,積極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現場全程佩戴口罩、體溫測量、消毒防范、間隔1米以上排隊等候等防疫檢測工作措施。
3.證書發放期間,遇有申領人有發熱、咳嗽、乏力等異常癥狀者,保山市司法局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規范流程處置,該申領人證書延期發放。
4.證書申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本次集中證書發放范圍,待確保身體健康后,再自行聯系領取證書:
(1)最近14天以來有過發熱、咳嗽、乏力胸悶癥狀;
(2)曾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
(3)最近14天以來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
(4)最近14天以來被新冠肺炎防控留驗站集中隔離觀察;
(5)最近14天所在小區有疑似、確診病例報告,小區尚未解除隔離封閉的;
(6)最近14天以來去過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地區(國家);
(7)最近14天以來與來自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地區(國家)人員有密切接觸。
(二)責任追究。申領人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拒不配合防疫防控措施的,不予發放證書。申領人隱瞞病情、行程、接觸史、居住地,強行入出,擾亂辦公場所秩序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其他要求。確有實際困難不能按期到現場領取的,可單獨聯系領取。
附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年度備案登記表(見通知原文)
保山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
2020年4月9日
原文鏈接:http://www.sfj.baoshan.gov.cn/info/1022/2754.htm
提醒訂閱:為了幫助法考生及時獲取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內容,點擊【下載233網校APP】,233法考學霸君(微信號ks233wx19)會及時給法考生們推送提醒通知!
答疑解惑:加233法考學霸君微信個人號【ks233wx19】,進微信備考交流群,一對一答疑解惑、分享免費學習資料、報考資訊、通關經驗、每日考點打卡等,與廣大法考生共同學習進步!
高效備考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打造零基礎一站式通關方案,報班即送課程講義+智能題庫+在線答疑+班群督學+機考模擬+學習計劃+思維導圖+考前直播,點擊了解試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