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可以報名參加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學歷證書包括:(1)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所頒發的畢業證書;(2)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由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畢業證書;(3)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納入國家招生計劃并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錄取,在黨校、軍事院校中就讀的學生所取得的畢業證書;(4)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實施網絡教育試點的普通高等學校頒發的遠程(網絡)教育畢業證書;(5)符合教育部、解放軍總參謀部、解放軍總政治部關于《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所頒發的畢業證書。 不屬于上述國民教育序列的學歷,或者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尚未認可的學歷,不得報名。
司考問答:2011司法考試報考學歷要求 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能否報考 查看更多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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