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人員的畢業證要求:
報名人員的畢業證書是否屬于國民教育序列或者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以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為準。查詢后仍不能判別的,需由報名人員提供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加以確認。報名人員的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二、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規定的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現場辦理網上報名事宜。
三、電子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
已上傳的電子照片須等待工作人員審核,合格后方可交納考試費。
此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四、交納考試費:
報名人員應當按照司法行政機關要求交納考試費,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交費。香港、澳門考區按照其考試承辦機構規定的時間和方法交納考試費。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10日。考試費交納成功后,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
五、放寬政策:
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為準,即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報名學歷可以放寬為法律專業專科學歷。凡符合條件的,可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
六、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考。“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是指: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要件:經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在校本科學生且2015年應屆畢業。
報名考生須下載打印格式證明,由學校(學院)學籍管理部門填寫信息、加蓋公章。如考試成績合格的,申請法律職業資格時須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交此證明。報名時須具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
七、現役軍人:
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軍隊司法行政部門報名。
八、關于港澳臺地區和國外學歷學位: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凡就讀于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已經完成學業,但由于學制原因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時,可以憑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書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歷學位認證,凡經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并按要求做出相關承諾。
未辦理認證書的,請及時辦理。如考試成績合格,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時須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交此認證書,屆時不能提交的,視為學歷學位不符合報名條件,考試成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