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試人員健康承諾書
本人知曉并遵守考區司法行政機關發布的考試疫情防控規定,將自覺做好考前7天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并完成報名系統健康信息填報,自覺提高健康意識和防護意識,自覺服從考區、考點防疫管理要求,自覺配合考點做好體溫檢測、健康碼和行程碼查驗、出示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考試防疫管理措施。
本人對如下事項鄭重承諾:
一、本人及共同居住人不屬于新冠肺炎核酸初篩陽性人員、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不屬于密切接觸者及其他風險人員,不屬于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或居家健康監測人員。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參加考試的,本人自愿放棄本次考試機會。
二、本人在考前應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旗),如確屬有中高風險區7天內旅居史的人員,將自覺遵守和服從考區所在地政府的疫情防控管理規定,并主動向考區司法行政機關報告。
三、本人如屬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中涉及的入境人員、風險職業人員或口岸城市人員等,將嚴格遵守核酸檢測頻次等相關疫情防控要求,自覺做好考前個人防護和健康監測。
四、本人在考前7天內如出現發熱(體溫≥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可自我感知或可臨床識別的癥狀與體征,將嚴格遵守核酸檢測等相關疫情防控要求,并主動向考區司法行政機關報告,接受專業評估。經專業評估,認為可以參加考試的,將自愿服從考區、考點防疫及組考安排;認為不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將自覺服從評估意見,不參加本次考試。
五、 本人將主動關注司法部及所在考區考試公告、防疫要求等規定,并承諾服從進入考點須出示健康碼、行程碼、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具體要求。如因健康碼或行程碼異常,或無法按要求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將自愿服從考區、考點防疫及組考安排,或根據考區、考點防疫要求,自愿放棄考試機會。
本人如違反上述承諾,自愿承擔相應后果。
□我承諾
文章來源:https://link.233.com/27053/EXAMSF/public/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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