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考情
本章考點包括婚姻家庭關系法規與政策、收養關系法規與政策、財產繼承法規與政策。重點在收養、家庭財產、遺產等內容。
章節名稱 | 學習難度 | 重要性 |
我國婚姻家庭法規與政策 | ★★★★ | ★★★★★ |
分值分布 | 建議學習時長 | |
8-13分 | 6H |
考點精析
考點一:結婚的條件
1、必備條件:
1)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2)必須達到法定婚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
3)必須符合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則。
2、禁止條件: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
2024年真題示例:
1、某男子離婚后考慮再婚,根據《民法典》,下列親屬,屬于禁止與該男子結婚的是其()
A.嫂子的妹妹
B.叔叔的女兒
C.堂兄的遺孀
D.前妻的姐姐
考點二:夫妻財產制
2024年真題示例:
1、李某和丈夫于2017年結婚,結婚前后均未進行財產約定,2023年,李某與丈夫因性格不合打算離婚,但就財產分割發生爭議。根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下列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屬于李某個人財產的是( )。
A.李某父親立遺囑明確留給李某個人的10萬元
B.李某在單位所得的年終獎金3萬元
C.李某用當月工資于結婚紀念日購買的價值1萬元的項鏈
D.李某個人產權房改造的民宿產生的經營收益13萬元
B選項錯誤,“在單位所得的年終獎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C選項錯誤,“用當月工資于結婚紀念日購買的價值1萬元的項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D選項錯誤,“個人產權房改造的民宿產生的經營收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考點三:婚姻解除的條件、程序與法律后果
婚姻解除 | 條件、程序 |
登記離婚 | 登記離婚的條件: 1)雙方自愿離婚 2)雙方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及債務問題等協商一致 |
程序:申請、審查、登記 | |
訴訟離婚 | 法定標準: 1)感情確已破裂,應當進行調解 2)感情確已破裂的例示性規定: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②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③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
程序: 1)調解: ①雙方達成和好協議 ②雙方達成離婚協議 ③協議不成,調解無效,人民法院應依法作出判決 2)判決 ①調解無效,依法判決; ②感情未破裂,依法判決不準離婚; ③感情破裂,調解和好無效,依法判決離婚。 | |
兩項特別規定: 1)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征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2)關于女方在特殊情況下離婚的特別規定: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
2024年真題示例:
1、小強與小偉相處三個月后,辦理了結婚登記,并約定了舉辦婚禮的時間。婚禮當天,小強按照當地風俗到女方家迎娶小偉,小偉父母提出必須增加3萬元彩禮才讓小偉出門兒。經過反復協商溝通無果后,雙方決定取消婚禮并解除婚姻關系,但對彩禮返還等問題存在爭議。根據《民法典》,小強與與小偉解除婚姻關系的方式應當是( )。
A.訴訟離婚
B.確認婚姻無效
C.撤銷婚姻
D.解除事實婚姻
考點:離婚的法律后果
婚姻解除 | 條件、程序 |
離婚對夫妻的法律后果 | 在夫妻身份關系上的后果:①夫妻身份消失②相互扶養的權利義務終止③夫妻繼承權喪失 |
夫妻財產關系上的后果:①共同財產的分割:男女平等;保護子女和女方權益;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照顧無過錯一方;有利于生產和方便生活。②夫妻對外債務的清償。 ③離婚家務補償。 | |
離婚對子女的法律后果 | 離婚后的子女撫養歸屬: 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考慮其意見。 |
撫育費的負擔: ①數額:有固定收入的月總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過50%;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產折抵子女撫養費; ②期限:至18周歲; ③給付辦法:定期或一次性,可金錢或實物。 | |
離婚后的探望權問題 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 | |
離婚救濟制度 | 1)離婚經濟幫助制度 2)離婚損害賠償制度 |
2024年真題示例:
1、根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關于離婚后父母給付子女撫養費的說法,正確的有
A.負擔方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
B.負擔方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C.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父或繼母姓氏的,另一方可以拒付子女撫養費
D.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
E.子女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不得一次性給付
B選項正確,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產折抵子女撫養費;
D選項正確,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C選項錯誤,父母雙方可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另一方必須給付子女撫養費,以保障子女健康成長。
E選項錯誤,子女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也可一次性給付。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可給付金錢或實物。
考點:收養解除的條件與程序
(一)協議解除
1、條件:
1)雙方當事人達成解除收養的(養子女未成年,需送養人、收養人同意;養子女8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2)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有關的財產和生活等問題達成協議
(二)訴訟解除
1、條件:
1)養子女未成年的解除: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養子女成年的解除: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除收養關系。
2、程序:應當進行調解,無效的,依法判決準予解除或不準解除
2024年真題示例:
1、2017年,小剛3周歲時,母親在車禍中去世,父親卞某在車禍中致殘,并喪失勞動能力。卞某無奈將小剛送養給齊某夫婦,齊某夫婦依法辦理了收養登記。2023年,卞某得知小剛經常受到虐待,心里非常難受,要求解除齊某夫婦與小剛的收養關系。根據《民法典》,關于卞某要求解除齊某夫婦與小剛收養關系的說法,正確的是()。
A.卞某不得要求解除收養關系
B.卞某在小剛成年后,方有權要求解除收養關系
C.卞某有權要求解除收養關系,與齊某夫婦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D.卞某有權以小剛受到虐待為由,以向民政部門申請強制解除收養關系
AB選項錯誤,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是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八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D選項錯誤,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考點:法定繼承
2024年真題示例:
1、金某于1990年與馬某結婚,育有兒子小虎、女兒小華。后金某與馬某離婚,于2005年與邵某結婚。邵某與前夫的9歲兒子小強由金某和邵某共同撫養。2015年,小華和張某結婚,后生自一子小亮。2021年6月,小華遇車禍身亡。金某得知女兒死亡的消息后極度悲痛,當天突發心臟病死亡。根據《民法典》,金某的法定繼承人為( )。
A.馬某、小虎、邵某、小亮
B.馬某、小虎、邵某、小強
C.小虎、邵某、張某、小亮
D.小虎、邵某、小強、小亮
題干中,金某的法定繼承人有金某的配偶(邵某)、兒子(小虎)、女兒(小華)、繼子(小強),其中小華車禍去世,由兒子(小亮)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由被繼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替被繼承人的子女繼承被繼承人遺產,即代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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