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4年開始,北京市開始施行教師資格認證,即凡是從事教師工作的,必須持有北京市教委等相關機構認證的資格證書。因此,為使我校的應屆畢業生能夠順利的辦理北京市教師資格證書,我中心收集整理了相關信息供畢業生同學們參考(如有變動,請以權威部門為準):
一、申請前應做的準備工作
1、具備合格的相應學歷
表1 申請教師資格種類與學歷對應表
資格種類 |
應當具備的學歷條件 |
備注 |
幼兒園教師 |
幼兒師范學校畢業或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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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師 |
中等師范學校畢業或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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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中學教師 |
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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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學教師 |
高等師范院校及其他大學本科畢業或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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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職業學校教師 |
高等師范院校及其他大學本科畢業或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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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 |
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級中學畢業或以上學歷并應具備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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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學校教師 |
研究生或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
高校擬聘教師才可申報 |
2、參加普通話測試
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和語言文字工作機構共同組織的普通話測試(http://link.233.com/20696/Article/List.asp?SelectId=138&ClassId=8 )并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普通話水平測試在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水平的,方可申報。注:
3、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應取得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或具有兩門課的合格成績
有兩種途徑可以獲得合格證書或合格成績:
1)在校修學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這兩門課程并成績合格。屆時需提供包含有這兩門課程在內的學生個人四年所學全部課程名稱及成績(該成績表由學校教務處制表,并需教務處蓋章方可生效)。
2)如果沒能在學校選修這兩門課程,也可參加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參加考試人員可以參加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輔導培訓(http://link.233.com/20696/Article/List.asp?SelectId=122&ClassId=8 )后參加考試,考試時間為2月下旬或3月初。只有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的人員,方可申報教師資格證。
4、進行體檢
按《北京市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到如下任意一指定醫院體檢科領取《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并進行體檢。體檢結果的有效期為半年。
5、申請人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每年3月 20、2 1 日和10月9、10日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領取《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內含《思想品德鑒定表》)。
6、教學水平能力測試或證明材料
1)教學水平能力指上講堂給學生授課的能力。
2)如果有詳細的在中學授課的教學記錄、教案以及3個月以上的授課時間。
3)如果沒有第二條內容,可參加由北京市教委組織的教學培訓及測試(在領取報名表時報名)。
二、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兩份
2、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在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必須是在學期間全部成績單并蓋有學校教務處的紅章;如從個人檔案中復印的,要注明是摘自本人檔案并加蓋單位公章)
注:應屆畢業生可由學校就業指導服務中心開據應屆畢業生證明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原件和復印件
6、非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的人員還須提交北京市教委核發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或合格成績單。
7、小二寸證件照一張
8、教學水平能力證明材料
9、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須提交擬聘高校出具的證明
必要時,應認定單位要求,提供其他相關材料。上述材料原件經認定機構審驗后當時退還申請人。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北京每年考一次,在每年的2月底3月初;
2、報名時間:每年春、秋各受理一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一般秋季在10月份,春季在3月份,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具體時間見北京市教委網站)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3、報名地點:宣武區白廣路18號西二樓208室北京教育綜合服務中心
3、報名方式:
1)各級各類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應屆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畢業生),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在畢業前最后一學期,由學校學生部門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名單附后)規定時間統一辦理。
2)各級各類學校非師范教育類專業應屆畢業生,可在最后一個學期持學校出具的應屆生證明,按社會認定要求由個人在規定時間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通過認定后,憑領證通知單和學校開具的能夠按期畢業的證明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四、附則
有意辦理教師資格證書的同學隨時關注北京市教委網站(www.bjedu.gov.cn)和北京培訓網(link.233.com/20696)考試培訓欄目中的教師資格證專題。
具體事宜請咨詢010-83922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