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考試(認定)變動內容及注意事項
經教育部批準,今年我省進入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省,在全省推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為方便考生理解、把握我省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現將有關內容梳理如下:
一、報考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對象
申請報名參加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 應戶籍或人事關系在安徽省。安徽省內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試點工作啟動后,從2014年起新入學的師范類專業學生,申請上述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一)(課程代碼:00429)和心理學(課程代碼:00031)兩科合格證書者,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可按照原辦法認定教師資格。逾期未提出申請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作廢,申請教師資格時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截止2014年2月,僅取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或心理學單科合格證書者,須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取得另一單科合格證書,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按照原辦法認定教師資格。逾期未提出申請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作廢,申請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二)報考條件
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教師函〔2011〕6號)中“試點省份可根據本地教師隊伍建設實際,提高報考學歷要求”的規定,在安徽省報考教師資格的人員,應具備以下學歷條件:
(1)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2)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 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3)報考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 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報考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5)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 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安徽省內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和在讀研究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考試內容與形式
教師資格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和面試試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主要考查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所應具備的教育理念、職業道德、法律法規知識、科學文化素養、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和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學、學生指導和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擬任教學科領域的基本知識,教學設計實施評價的知識和方法,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2.筆試科目及方式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2科;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2科;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3科。
試點期間,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等13個學科。
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3科。試點期間,《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主要結合面試進行考查,必要時進行筆試。
筆試各科目考試時間為120分鐘,采用計算機考試和紙筆考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考試方式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確定。
筆試各科成績合格并在有效期內的,方可參加面試。
4.考務工作
筆試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舉行一次,面試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舉行一次。
筆試單科合格成績兩年有效。
筆試和面試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
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是考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
(筆試、面試合格,不單發成績合格單;筆試、面試均合格的發合格證明)
三、教師資格認定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依據《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嚴格條件,規范程序,提高質量,在國家規定的教師資格申請受理期限內,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權限受理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符合認定條件人員的教師資格申請,依法實施教師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證書中“任教學科”欄目的填寫應與申請人報考的學科(專業)一致。其中,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不用填寫學科;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與申請報考的面試學科一致;申請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應與申請人報考的筆試《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一致;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與申請人報考的專業相一致。
對于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屆全日制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在 其取得畢業證書后方可認定其相應的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