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惠州市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課程報名的通知
根據省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定于近期舉辦2014年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培訓及考試。有關報名培訓考試時間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報讀“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培訓。
(一)學歷條件
1.2014年6月份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指在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不含2013年及2013年以前暫緩就業畢業生以及2015年后畢業的在校生),需提供大專及其以上學歷的畢業證書原件和學歷鑒定證明的回執單報名。
2.非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大專及其以上學歷的畢業證書原件和必須由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原件(我市(含縣區)公辦學校的在編在職教師,如有編制卡復印件并加蓋學校公章可免學歷鑒定證明;如無編制卡,可在學校所屬的教育局人事部門開具在編在職證明,并加蓋當地教育局人事部門的公章。學校開具的在編在職證明無效!)報名,其他學歷鑒定機構(包括深圳人事局鑒定中心)出具的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均無效。國外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必須由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
溫馨提示:學歷鑒定報告是教育主管部門(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推出的權威學歷認證服務項目,通過對學歷\學位證書的鑒定認證,出具對證書信息真偽的鑒定證書。據了解,廣東省內學校證書認證自省學歷認證中心受理之日起大概一個月內完成,廣東省外學校證書認證自受理之日起大概一個半月內完成(如遇重大節日或特殊情況則需增加更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省驗證中心確定,故無法確認準確時間。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惠州代理點:惠州市教育考試中心(聯系電話: 2399622,地址:惠州市麥地路2號市教育局大院內)。只需鑒定畢業證書,請及時并提前做好學歷認證,以便現場報名確認。
報讀不同層次的兩學所要求具備學歷條件詳見(附件一)。在校生或者沒有相應學歷的畢業證及學歷鑒定原件(2014年6月畢業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歷鑒定回執單)的一律不給予現場確認報名。
(二)戶籍條件
1.惠州市戶籍(含市內各縣區戶籍),持本人有效惠州市居民身份證原件報名。
2.非惠州市戶籍,但人事檔案掛靠在我市(含各縣區)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員,需出示惠州市(含各縣區)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報名。
非惠州市戶籍且人事檔案不掛靠在我市的,不接受報讀。
二、報名程序
報名分為網絡報名、現場確認、繳費及拍攝電子照四個步驟。
(一)網絡報名時間與方法
采用網絡報名,名額1200人,額滿為止,在規定時間內網報不成功或未進行網絡報名的人員,一律不給予現場確認報名。
1.網絡報名開放時間:
2014年5月1-5日(上午9:00—下午6:00),其余時間則關閉網絡報名系統,逾期網絡報名將不受理。
2.網絡報名系統網址:http://link.233.com/16747/jxjy/
登錄后,點擊開始報名---→填寫材料---→提交材料---→生成《2014年惠州市補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將《報名表》打印出來,打印完成后,方表示網絡報名成功及完畢。
溫馨提示:網絡報名無需提供任何材料,只需在網絡填寫報名表格。
(二)現場確認、繳費及拍攝電子照。
網絡報名成功后須進行現場確認,逾期未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作放棄報名處理。
1.現場確認時間以報名表上顯示的為準。
請學員根據自己報名表上的報名流水編號,嚴格按照規定時間段到現場確認,提前或延后者將不給予確認。因要拍電子照,確認時必須本人到確認點辦理。
2.確認地點: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麥地路2號)一樓服務大廳。
3.現場確認需提供材料:1、惠州市戶籍者,持本人有效惠州市居民身份證原件報名;非惠州市戶籍者,需提供惠州市(含各縣區)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2、大專及其以上學歷的畢業證書原件;3、2014年6月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學歷鑒定回執單;非應屆畢業生學歷鑒定證明原件(我市(含縣區)公辦學校的在編在職教師,如有編制卡復印件并加蓋學校公章可免學歷鑒定證明如無編制卡,可在學校所屬的教育局人事部門開具在編在職證明,并加蓋當地教育局人事部門的公章。學校開具的在編在職證明無效!);4、近期正面免冠標準一寸藍色背景彩色證件照二張(請先自行把照片貼在報名表相對應處),5、《報名表》, 6、具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缺任一項不給予現場確認報名。
請仔細閱讀以下現場確認具體流程:
三、上課時間地點及聽課證
(一)現場確認繳費拍照成功后,需自行在網絡打印聽課證及課程表,具體打印時間將另行通知;請密切留意原報名網站公告的打印聽課證和課表的時間,逾期打印聽課證將不受理并作放棄培訓考試處理。
(二)上課時間及地點:以課程表顯示的為準
四、辦班內容及課時
(一)教育學:32學時。
(二)教育心理學:32學時。
五、培訓時間及形式
本期培訓將會在暑假期間(7月或8月)兩個連續4天(每個4天都包含雙休日和工作日)集中授課的形式進行;請學員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報讀,如工作等原因不能請假的,請不要報讀。(具體班次、學號、上課時間、地點以《聽課證》和課表顯示的為準),考試形式為閉卷考試。學員學習結束并考試合格后,頒發由惠州市教師培訓中心蓋章并由惠州市教育局教師繼續教育科驗證的培訓結業證書。
六、收費標準
按照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教師繼續教育及培訓收費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01]417號)的規定收費,教育學96元/科,心理學96元/科。此收費不包括課本費用。
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材
課程名稱 |
使用教材 |
作者 |
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教育學 |
教育學 綱要 |
王衛東 田秋華 |
中山大學出版社 |
2009年 12月 |
教育心理學 |
教師的心理學-心理學的教學應用 |
蔡笑岳 劉百里 |
廣東人民出版社 |
2009年 11月 |
已報名的學員可到惠州市科教書店(惠城區麥地路2-13號;電話0752-2287380)等書店查詢。
八、考試時間地點及準考證
(一)網絡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將另行通知,請密切留意原報名網站公告的打印準考證的時間
(二)考試時間:初定8月下旬或9月上旬,具體時間以準考證顯示的為準。
(三)考試地點:以準考證顯示的為準
九、注意事項
(一)培訓班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教繼【2001】8號)文件精神,要求加強補修課程班的日常管理,建立嚴格的考勤制度,凡缺課(曠課、請假)總課時達三分之一(即一天半)的,取消考試資格。如不能保證考勤,請考慮清楚后再報讀。
(二)面授期間實行嚴格的請假制度。
學員原則上不得請假,考勤分占總分數的20%(即20分),考試卷面分占總分數80%(即80分),曠課一天扣考勤分5分,曠課半天扣考勤分2.5分;因特殊原因須請假的,需有合理理由的請假條(按請假條模板(附件二)打印并加蓋單位的公章,并且必須有假條經辦人和單位負責人的姓名及聯系電話),請病假需附醫院病例證明,請假(含事假和病假)一天扣考勤分2分,半天扣考勤分1分,請注意!請假也等同于缺課!
(三)考試不合格不安排補考,只能重新報讀、培訓及考試。
(四)該培訓結業證書惠州市內有效,其他地方按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規定辦理。
(五)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證書的時效性
在我市參加培訓及發放的兩學合格證書有效期到2014年面向社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開展前,2015年(全國統考后)我市將不再組織“兩學”培訓,之前發放的證書將不再有效。
惠州市教師培訓中心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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