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確定非師范教育類畢業人員教師資格培訓資質單位的通知
各市(行署)教育局,綏芬河市、撫遠縣教育局,各有關院(校):
為全面開展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按《教師資格條例》有關要求,做好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及其他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經對申報培訓工作單位的資格進行審查,現確定哈爾濱師范大學等20個單位為非師范教育類畢業人員及其它相關人員教師資格培訓資質單位,承擔教育學、心理學和教育教學能力培訓任務。
一、確定原則
1、具備資質原則。承擔培訓任務的院校必須具備高等師范教育能力或具有培訓中小學骨干教師資質。
2、地域分布原則。由于面向非師范類專業畢業及其他相關人員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涉及面廣、人員多、培訓任務重,為了方便廣大申報人員就近接受培訓,減少經濟負擔和時間耗費,在確定培訓資質院校時,盡量考慮了地域分布的均衡。
3、主動申請原則。承擔培訓任務的院校必須主動積極申請,沒有提出申請的單位不予確定為培訓資質單位。
二、資質單位及分工
1.確定哈爾濱師范大學、黑龍江大學、齊齊哈爾大學、牡丹江師范學院、佳木斯大學、黑龍江省高校師資培訓中心等6所學校(單位)承擔申請高等學校和高中教師資格人員的培訓任務。
2.確定哈爾濱學院、綏化學院、大慶師范學院、黑河學院、省教育學院等5所學校承擔申請高中及高中以下教師資格人員的培訓任務。
3.確定鶴崗師專、伊春職業學院、黑龍江省工業學院、齊齊哈爾市教研院、牡丹江市教育學院、綏化教育學院、大興安嶺教師進修學院等7所學校承擔申請初中及初中以下教師資格人員的培訓任務。
4.確定黑龍江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和哈爾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所學校承擔申請學前教師資格人員的培訓任務。
三、有關要求
1、各承擔培訓任務的院校必須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要成立專門的領導機構,統籌利用學校優質師范教育資源。承擔高中及高中以下培訓的學校,要主動與各相關市(地)教育局聯系,做好培訓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不能按申報承諾做好培訓工作,省教育廳將取消培訓資格。
2、各培訓資質單位要與當地有關部門協調,辦理有關收費文件,持證收費辦班。
3、各市(地)教育局要根據本地區培訓工作的實際需要以及所在地資質單位的辦學條件和能力,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則,與有關資質單位進行協商,落實好培訓任務。高校在職和擬聘人員申請教師資格培訓由學校直接與6所本科大學聯系。
4、各培訓資質單位要做好培訓前的準備工作,在物資、管理、教師配備等方面早安排、早部署,保證任務下達后能及時開展培訓,確保培訓質量。
5、有關培訓工作的具體要求,待全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全面啟動時再另行通知。
黑龍江省教育廳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