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成績及資格認定
44.筆試評卷工作由誰負責?
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統一組織閱卷和成績統計工作。
45.考試成績合格線是多少?
國家統考合格線在考試后劃定,其中筆試成績由國家統一劃定合格線,面試成績由省教育廳劃定合格線。
46.考生如何獲取本人成績信息?
筆試(或面試)結束1個月后,考生可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查詢本人成績信息。
47.筆試合格后發合格證嗎?
筆試成績合格不單獨發證,考生可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打印網頁信息。
48.合格證明有效期為多少年?
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筆試和面試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
49.考試合格和教師資格認定有什么關系?
(1)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是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之一。超過有效期的《考試合格證明》在申請時無效。
(2)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證書上的學科(專業)、學段應與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上的學科(專業)、學段一致。
50.獲得考試合格證明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還需要網上報名申請嗎?何時申請?
考生在取得考試合格證明后,需在有效期內,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上,由“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申請教師資格。申請時間見相關認定機構的通知。
51.全國統考合格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流程與以往相比有哪些變化?
全國統考筆試全部合格人員不能申請各地認定機構自行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只能參加全國統一面試。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不再參加各地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52.參加全國統考人員在申請教師資格時,如申請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不一致或不相近,是否仍需提供擬申請學科江蘇省自學考試本科段2門主干課程的考試合格證書(成績證明)?
根據教育部的規定,所有符合學歷報考條件的考生,不限專業報考教師資格,如漢語言文學專業的考生,可以自愿選擇任何已開考科目(專業),如物理、化學等。因為國家考試已分學科或專業測試,所以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考生,可以直接申請與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上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的教師資格,即使所學專業與申請學科不一致或不相近,也不需要提供申請學科江蘇省自學考試本科段2門主干課程的考試合格證明(成績證明)。
53.申請人在哪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可由所在學校統一組織向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相應教師資格。非師范類應屆本、專科畢業生可于畢業當年,由本人憑學校出具的《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自愿選擇到戶籍所在地或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認定通過的,待取得畢業證書后方可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憑前合格學歷,自愿選擇在學校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相應層次教師資格。全日制學歷在校生以外的其他各類人員需到戶籍所在地或人事關系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54.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后,還需要哪些材料才可以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除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外,還應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人事關系在江蘇省的外省戶籍考生還應提供與聘用單位簽訂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原件、復印件和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近三個月由聘用單位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
(2)學歷證明;應屆畢業生可提供《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3)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甲等以上水平;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的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其他教師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對年滿五十周歲的申請人,不作要求。
(4)體檢合格證明。必須根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通知要求,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
(5)思想品德、有無犯罪記錄鑒定證明等。
詳見各認定機構的報名通知。
55.思想品德鑒定和無犯罪記錄證明應由哪些部門提供?
(1)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所在院系黨組織提供。
(2)在職人員,由所在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
(3)非在職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級人民政府提供。
申請人思想品德情況鑒定按照《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的要求填寫。
56.如何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
高校和各地一般都設有普通話測試站,在校學生可以到所在高校測試站測試,未設普通話測試站的高校的師生及其他人員到戶籍所在省轄市測試站就近測試。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生活或學習地參加普通話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