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1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
工作的意見
為拓寬教師來源渠道,使有志于從事教師職業的優秀人員成為教師隊伍后備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以及《天津市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意見。
一、認定教師資格種類及人員范圍
(一)認定教師資格種類
2011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種類是:幼兒園教師資格、
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二)認定人員范圍
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以及高職院校應屆畢業生;
2. 其他符合《教師法》規定條件的人員。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天津市的中國公民。
(二)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具備《教師法》所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和高中畢業學歷不符合申請條件);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和高中畢業學歷不符合申請條件);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同時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三)取得《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
(四)取得二級乙等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五)參加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組織的教學能力考核合格。
(六)具備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并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體檢合格。
(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就讀學校對其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三、教師資格的申請及認定程序
(一)認定機構及權限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和《天津市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及全市18個區、縣的教育局為我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實行屬地化管理,由申請人戶籍或工作單位、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區、縣教育局受理并認定;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市教委受理并認定。
(二)申請及認定程序
1.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須參加由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取得《合格證》。
2.教學能力考試
取得《天津市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的申請人員按照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到具有相應的認定權限的認定機構參加市或區(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教學能力考試,取得《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教學能力合格證》。
3.體檢
取得《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教學能力合格證》的申請人到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按照《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進行體格檢查。
4.本人申請
符合申請條件的人須在規定時間期限內完成個人網上申請和信息錄入,并打印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本人簽字),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權限,在指定時間內向戶籍或工作單位、就讀學校所在區、縣或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如下紙質申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打印件)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或應屆生就讀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藍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三張;
(3)《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原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
(6)《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教學能力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7)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須提交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的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5.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于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資格認定的結論,認定合格者頒發《教師資格證書》,按要求將文字材料歸檔保存。
四、教師資格考試收費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考試費用,我市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嚴格按照市物價局、市財政局核定的天津市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津價費〔2008〕55號文件)收取考試費用。
天津市2011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
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根據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規定,參加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具有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經歷,并參加由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天津市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是受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委托唯一承擔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補修教學任務的培訓機構。申請人須登錄天津市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網站http://www.tjgspx.cn的報名系統完成網上培訓、考試報名工作。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分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兩個層次,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級中學、初級中學、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中小學層次考試;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幼兒園層次考試。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統一制發單科合格證,證書有效期為3年,兩科合格證均在有效期內視為通過,可進入下一認定程序。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須按規定參加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組織的教學能力考試。主要考察申請人知識水平和所必須具備的能力。擬申請高中、中職、中職實習指導3種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天津市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網站http://www.tjgspx.cn的報名系統,完成網上教學能力考試報名工作;申請人應根據《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學科目錄》選擇考試的學科或專業。擬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3種教師資格的人員須按照規定時間到戶籍、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所屬區縣教育局做教學能力考試現場報名、交費。《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教學能力合格證》有效期為一年。
三、申請人須在取得當年《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教學能力合格證》后參加統一體檢,體檢結果只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當年有效。
四、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天津市且符合《教師法》規定條件的中國公民可在天津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以及高職院校應屆畢業生可向就讀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就讀于成人教育(自學考試、電大、夜大學、函授)、網絡教育的人員須畢業并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持有國外高等教育等學歷的人員須提供國內權威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書原件)。
五、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六、具備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均須在規定時間期限內登錄天津市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網站http://www.tjgspx.cn上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個人信息錄入打印系統,完成個人網上申請;申請成功后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本人確認簽字),并在指定時間內向對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七、擬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在5月底之前取得二級乙等及以上級別的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提交認定申請材料時須提供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原件。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由天津市語言文字測試中心具體負責(培訓測試工作咨詢電話:2362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