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我省2010年教師資格認定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成績的公告
江西省2010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的考試成績現予公布,并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江西省2010年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公告》規定,考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為單科合格,江西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辦公室對取得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考試成績合格證》。
二、《考試成績合格證》2010年及2011年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有效。證書請妥善保管,遺失或損壞不再補發。
三、2010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試卷由計算機自動生成,并由計算機閱卷評分,總分由計算機自動合成,考生可以登錄江西教師網(網址:link.233.com/25603),輸入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查分,不查卷。
四、《考試成績合格證》的寄發。屬歷屆畢業生(社會人員)的,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按考生填寫的郵寄地址盡快寄發;屬應屆畢業生的按照《關于做好我省高等學校2010年應屆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有關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10]5號)和《關于做好2010年江西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10]10號)精神,由學校指定專人領取,并盡快將證書發到學生手中。
江西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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