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內蒙古教師資格證考試成績將于考后一個月前下發(fā)考試成績(6月1日公布)。考試成績公布后,對考試成績有疑義的考生,可以向盟市招考中心提出書面復查申請,由盟市招考中心匯總后上報自治區(qū)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考務二處。復查時間自網(wǎng)上公布成績之日起的7日內提出成績復查申請有效。復查成績必須通過各盟市招考中心登記匯總,否則一律不予受理。屆時請關注233網(wǎng)校教師資格站(http://www.meibinglu.com/teacher/)。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公布查詢時間及入口。(點擊收藏此新聞,隨時了解最新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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